25 后记:历史不会同情我们(2 / 3)
代背景、事件情况的发展去安排故事的走向,因为这是我认为的不会破坏故事完整性的做法,而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自己并不会事先在写作前想好是HE还是BE的原因(何况HE还是BE大家的标准还不一样)。
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假如我把要写的人当成一个人去对待,我最好的做法,难道不是让他凭自己的意志和个性去决定事件的结果吗?很多时候,人物的选择,并不是我的选择,是“我认为的他们在那个情况下会做出的选择”,如果说这其中OOC了,或者出了差错,那就是我本人对人物把握力度不足所致,与我本人是不是“要虐他们”没有关系。
我写的是同人小说,一方面,我要尊重原作者创造出的人物;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也有必要遵守小说的规则。小说有三个基本要素,人物,环境,情节,三者缺一不可,我个人并不喜欢一些文章,有时候这些文章里还包括我自己的,很大的原因是它们在我看来根本不符合小说的规则。人物这一个要素,与尊者原作者的人物是一样的道理;情节,则仰赖作者自己的揣摩;环境,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历史不允许我这样做”,这里的历史不单指过去,也指现在,乃至将来,因为过去已成定局,一切现在都是当代史,而将来早晚有一天也会成为过去。
我要对人物负责,我要对讲故事负责,我也要对历史负责,这是我在写作本文时经常思考的事情。碍于我本人见识上的鄙陋,我时常感到手短脚短,力不从心,我想,从《滚滚红尘》这篇文以后,至少十年以内,我绝不会再碰相关的题材哪怕一下。小说当然能反映历史,但要怎么反映,反映得怎么样,这完全是作者本人的水平决定的。我竭尽全力地想在文章里做到的一件事,或者说,我在写作此文时唯一的写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靠近历史,离它近一些、再近一些,然后去看一看我喜欢的人们能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来……我没有做到,现在的我也做不到,为此我甘愿向读者们致歉。
那么,具体来说,我没有做够的地方是什么呢?这一点让读者来看,感受可能是——“虐得不够”,真正的历史,比我能呈现出来的要残酷上千百倍。当然这个时候一定会有人要说了,你不过是写一对CP,干嘛要这样呢?为什么不能让你的读者在文里找到慰藉呢?为什么甚至想去掐断他们寻找慰藉的想法呢?
这与我主观上的认知有关,我说了,我不觉得挨打、生病就算虐,真正的虐不是那样的。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有一段台词是这样的:“谁甘愿忍受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以及费尽心思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只要他用这一柄小小的刀子,就能了结他自己的一生(朱生豪译版)?”这一段话是我对生活所有苦难认知的基础,我认识到,一个人不可能仅仅靠着外物去生活,他还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损害了这些东西,比杀了他更加可怕。《礼记》里说,士可杀不可辱,就是这个道理,中国人是很看重这些的。
生病、挨打,乃至死亡,肉体上的折磨,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人格上的践踏,感情上的倾斜,无辜的受累,是苟延残喘,是颠倒黑白,是生不如死。我认为的虐,就是这样;如果吴邪能因为挨过打而不再被人套着牌子去扫街,我宁愿他被打得再狠一些。
而现实的生活是,杀人也许不容易,诛心却那么简单。把一个人的尊严涂在地上,居然就是那么简单。
日光之下,没有新事;现在是这样,以前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
我可以用避重就轻的办法把历史里那些残酷的部分隐没掉,但我不想那么做。因为真实的历史是这个样子的,人在它面前是十分脆弱的存在,可是,不论我们再怎样脆弱,历史永远不会同情我们。
我生怕:一旦我削弱了真实的存在,也许那些本该属于我们的同情也会被削弱,这是我非常不想看见的。在历史里存在的,不仅是我们的父辈,不仅是我们的祖先,还有我们自己;有朝一日我们也会和自己的父辈一样,成为被后人观看的存在。历史绝不同情我们,绝不关心我们,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同情自己,只有我们自己才会关心自己。
同人小说里的人物也是人,和我们一样的存在,只不过他们跟我们可能隔着一块二向箔,然而这又怎么样呢,他们依然活在这个世界里,用另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不代表我们不应该用自己看待生活的态度去看待他们的生活。
最后的最后,是一个附加的话题:我决定稍微地为一位先生做一段简短的辩护。
连载的过程中,有一位读者向我提到郭沫若,她认为,只有像郭沫若这样的人才能安然渡过文革。她并不是一个人,认为郭只靠溜须拍马上位一路顺风顺水的人不在少数。我无意改变他人的认知,仅仅就我看见的郭沫若做一点小小的阐释。
郭沫若于一九二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前他国军中的位置已然不小。蒋介石政府发动“四一二”,大肆屠杀共产党。瞿秋白、柔石这些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