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回忆(1 / 2)
“当然是受不了的,身上的冻疮自不必说,随之而来的是一场伤寒几乎要了他的命,而且直到今天,每天苦寒之地,他的腿痛之症就会时时发作。还有他被图鲁所伤的地方,天气不好是时也会作痛。旁人只道他到了北境,天高皇帝远,一人独大,自在快活,岂不知那半年里的每一天,他要忍受的是什么。还要时时上阵打仗,尽管直接交锋很少,但寒领先疾骑、巡视北境、卧冰饮雪,那滋味。。。怎么是寻常人懂得的。”
买糕的,原凉她,她从不知道外表光鲜,拽得不得了的沈二,原来必须默默忍受那么多的痛苦。所以他那么嚣张跋扈,江无忧却视而不见吧。某种程序上来说,江无忧是个英明的君主,厚道的男人 。他知道是谁能帮他拥有了这个国家,又是谁帮他保护捍收着这个国家。况且,沈氏兄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沈沅已经死了,虽然是不明原因的暴毙,但他和沈澜不追查,十之八九是反对党干的。而沈澜他也极为忠诚,他明白得很,也就不介意小小冒犯。
但是,她现在知道是什么太态呢。怎么似乎是有一些心疼似的。可关她什么事呀,一这理她同情心太泛滥了,并不是存在着什么特殊感情,绝不是的!
“他们兄弟这样待你,怪不得你要以命相报。”她感慨道,“士为知已者死,何况大爷已经去了,你把两份报答全加在一人身上,自然为二爷万死不辞,景鸾,今天我明白你了。”
“士为知已者死!士为知已者死!”景鸾低声念道,好像很受这句话的触动。
这个时空,很多风俗和俗语,甚至诗歌都与中国古代差不多,但有的却没有。比如这句她冲口而出的话,看样子又要算在她头上,以证明她的不凡。
“谢谢你明白我。”景鸾很动容,“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我苦心钻研医道,因为我想彻底医好二爷的旧疾。他还年轻,过了年才二十九,却在数次大战中受过很多重伤,常常要忍受突如其来的痛楚,我想让他摆脱这些。为此,在三江口遇到了苏神医时,还硬赖着拜了师傅。”
“啊,原来你和苏娘娘也算是师兄妹了。”方初晴又听到一则令人惊讶的消息,“那你当初为我治脸不就得了?还费这么多事。”
虽说是看着皇上和沈澜的面子,但方初晴总觉得欠了苏味的情。那让她感觉极不安,因为苏味那张冷艳绝伦却温和高雅的脸下面,似乎隐藏着另一张脸似的。她和梁竹月还不同,后者令人感觉不舒服,前者却隐约令人有些惧意。
说到底,都是有“内涵”的女人,不过档次有差别罢了。她这种小白女,实在招惹不起,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躲得远远的是正经。
景鸾笑着摇摇头,“医道之广博,不是凡人可以尽解的,所以各钻研一项吧。苏娘娘是女人,对身体发肤之心得绝对强于任何人,包括她父亲在内。而我,为的是让二爷远离疼痛,所研之精在于内理和经脉,尤其是慢性疾病的调理,这也就是为什么四爷的病比孙大夫还好。”
方初晴点点头,在景鸾的身世给她带来的惊讶之后,又想起沈澜平时的行为,叹道,“其实细想想,他也怪不容易的。保是,你了解他多少?他和太太那么亲近,好像亲生母子,为什么会觉得不能融入沈家呢?”
“你喜欢二爷?”半晌,景鸾斜瞄了一眼方初晴,答非所问。
“厚,这是你今天第二次问我喜不喜欢某个男人了。”方初晴翻了翻白眼,“我对一个男人好奇,并不一定代表我喜欢他,明白吗?”
“是我冒犯了,”景鸾站起身,推开一点窗子,望着三月里明媚蓝天道,“只是我希望你明白,喜欢上二爷并没有错。他是英雄的男人,爱上他很容易,那些达官贵人家的小姐不就是如此吗?但是。。。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说真话,尽管你值得最真诚、最尊敬的对待,但以你目前 的身份地位来说,就算二爷对你有心,你却只能做二爷的妾室。你。。。明白吗?”
“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景鸾你中午吃的是什么,真是越说越没边儿了。你要明白一件呈,二爷虽好,但他不是狠子,这世界上只有银子是人见人爱的。”
“就当我多嘴了吧,但我希望你能记得。”景鸾说得有些暖昧莫测。
他跟随二爷多年,二爷不管有什么心思,他都能猜得出。也许,苏味的背叛会令二爷对女人敬而远之,可这个方初晴,肯定是让二爷动了些什么念头,虽然两个当事人似乎无知无觉,倒让他这个旁观者“清”了。只是不知皇上是什么意思呢?对于皇上,他始终摸不透。
“那我希望你也记得。”方初晴也挤到窗边,正色道,“我或者出身低贱,我或者是贱花败柳之身,我或者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女人,我或者无权无势,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的根在哪里,但我却希望可以保有自尊。所以我不会、绝对绝对不会、一定确定以及肯定不会给男人做妾。哪怕他是天下间唯一真正的英雄。哪怕他是皇上也不行。倘若今后我没有男人要,倘若我要为此孤独终老,我也不要和任何一个女人分享丈夫。相信我,景鸾,你但心的事是不会发生的。你能出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