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目的 (12)(2 / 12)
这个话的动机,虽然这个问题问起来貌似合情合理。
“要看是什么样的病人了。”吴正淳边说边捏住鼻子打了个大喷嚏,“这个鬼地方,室内都不让人安心。”
“什么样的病人?”
“不简单吗?你们想想,如果是那种容易无理取闹的,别说这个技术应用,哪怕做普通的手术我都不会给他做的,被病人反咬一口的滋味可是好受的。”吴正淳看来是有过亲身教训,对这种事避而远之。
陆征就此说起客服组长拜托的事儿:“说是她同学的一个奶奶。病历发到吴教授的邮箱了,如果吴教授对示范手术没有特别选定的话,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
这话,使得另外两人看了看他。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周司晨问。
“知道。”
“小朋友,同情心不要泛滥。”吴正淳倒是一眼看出了陆征同学的单纯心思,教育道,“你爸难道没有教过你吗?在这个社会上,每样事情都不是你想的那样简单。”
陆征从他们两个的眼神,方才读到,原来,早在吴正淳被邀请到这边之前,早有人开始打点这边的关系了,吴正淳说是自己可以挑选病人,但实际上,全内定了。所谓自由,不过是表面上的说法。
给一个大夫那么多钱,那么多名誉,不是让这个大夫坐享其成的。
陆征想起了自己从医之前,姚爷拉着他爸说:“要不是白露发生这种事儿,说真的,洛洛比征征都适合走这条路。”
当医生,在社会里,关系可复杂了,尤其如果要当一个著名的医生的话。小包子自小被称之为暖男,与君爷一点都不像。走这条路,可想而知,没有洛洛的狡诈,没有君爷的冷酷无情,真是不怎么适合呢。
眼看自己这样莫名其妙栽了个跟头。
吴正淳对他摇了摇脑袋,只差对他说句:温室里的花朵。
周帅哥喝着水,一边在电脑上调整演讲稿的顺序,以便吴正淳查阅。
窗外,华灯闪烁,像满天星一样的都市灯火,繁华至极,却是浸透了多少人间沧桑。
同在俯瞰这片地上星空的史慕青,其实住在他们住的酒店对面,离他们只隔一条马路的小旅馆里。
这里的房间,单人房,一夜大约是八十元,也不少了,住如果一个月都要两千四。比起对面酒店约一千块一夜的价格,却是属于相当廉价的。
看情况吧。史慕青想。如果呆的时间长些,可能需要找廉租房,比较便宜。可以的话,她并不想在这里滞留更长时间。
由于吴正淳他们提早一天来,导致她和周司晨昨天下机抵达这里以后,只先顾着熟悉这里的环境都来不及。
十五年,足以让这个城市变的完全陌生,于她而言,她完全记不住自己以前和姥爷母亲住的地方,叫哪条街哪条路。据说,那里是拆迁了,老房子拆迁,然后,变成高楼住宅区以及商业中心。所以,一夜之间,恍若隔世。
只有君爷他们住的地方没有变,没办法,谁让那里是这个城市里特别的地方,不归地方上管的,不能与平民百姓同日而语。
周司晨给她办理旅馆入住手续说了,让她有什么事打电话。如果电话打不通,过来找他也没有关系,反正住在对面而已。
边这样说的周司晨,故意往她脸上扫了扫。
史慕青知道他意思,不就是说,他虽然可以答应不告诉陆征,但是,她想不想去找君爷的儿子,可不是他或是谁能阻止的。
周帅哥这话是在考验她摇摆不定的心思。
从小青梅竹马的感情,她的包子哥,她天天惦记的小哥哥,离她这么近,她难道不想见吗?
发现自己不过离开几天而已,却开始已经在惦念人了。
很庆幸当初自己是失忆了,否则,从那个时候起如果都惦记一个人,岂不是得难受到要死。
史慕青把手,放在玻璃窗上擦了擦,像是擦去那粘在玻璃面板上的颗粒物。
周帅哥没有打电话过来,怕是忙到要死了,陪她这样几天,不知道耽误了多少工作。
回身,史慕青走到桌前,打开周司晨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电脑,接上旅馆里的网线,开始查找自己需要的资料。
她的奶奶,据陈孝义说,是住在她姥爷以前生病时住过的那间医院里,住的是内科,患的是肾病。据说有肾衰竭的趋向,所以医生叫住院。待初期治疗看能不能稳定病情,避免血透或是换肾。
透析昂贵,换肾也昂贵。钱不是问题,更致命的问题是,哪怕要换肾,没有人可以给换。
陈二叔现在是每天几乎住在医院里陪陈二嫂,省去护工的费用,反正都是退休的人了。偶尔,陈父,即陈孝义的父亲,会到医院代陈二叔的班。像是那个以前关系和陈二嫂不好的陈母,现在都会放下身段去探望陈二嫂。
人都到这个年纪,多少有些惺惺相惜。再说,陈二嫂真的苦,儿子没了,找回来的孙女也没了。陈母却是后来和儿媳妇闹归闹,但是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