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二一章 (4)(5 / 13)
在原地,眸中浸着迷惘震惊和不知所措。
恍惚中,有抹身影从楼梯下来,尽管胖,他动作却很轻盈。
朝传来哭声的后院走去,他嗓音略有些冷厉,显然是在教训这个叫瞳瞳的孩子:“让你陪太奶奶晒太阳,但你在做什么?太奶奶身体不好,你还……”
转身仓皇而逃,差点在倒数第二层阶梯崴了脚。
踩着高跟鞋,沈莺莺匆匆跑出陆朝家,抓紧拉杆箱,飞似地往前方狂奔。
也曾想过再遇陆朝会是一番怎样的景象,但此时这般,却是她从未预料到的。
四十章
沈莺莺一路逃回家。
站在熟悉的双层小楼前, 她闭眼缓了半晌, 怔怔找到备用钥匙开门,一步步踏入回忆里的住所。
房子很干净。
每隔一段时间, 妈妈会亲自回来打扫。
放下行李,沈莺莺坐在沙发上出神。
她的魂儿似乎还留在陆朝家。
那个人是陆朝吗?
他的声音——
听起来怪怪的,可是人胖了声音应该就会有变化吧?
还有那个叫瞳瞳的小孩, 是他儿子吗?
其实结婚什么的,很正常。
沈樾偶尔会跟她提及, 邻居家的这个女儿嫁人了, 那个儿子又娶妻了。
独独没有提过陆朝。
她也从来不过问。
像是一种默契, 奇怪的默契。
不知坐了多久,沈莺莺提着行李箱上楼。
她的房间变化很大。
换了新的碎花窗帘,梳妆台是她从前吵着想要的那款,床也变成了柔软宽大的席梦思。
沈莺莺歪着头打量,眼中这才淌出几丝笑意。
她从前的审美啊——
还真的不咋样。
鼻尖泛酸, 沈莺莺擦去眼角湿润, 原来爸爸妈妈把她的喜好都记得很清楚, 他们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为她布置这些的?·尽管以她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东西真的很不时髦。
但她还是很喜欢, 因为它们代表了家人对她的爱。
拉开窗帘,春光入室。
沈莺莺站了会儿, 包里电话响起。
是五年前在巴黎认识的好友焦兰馨。
焦兰馨大她三岁, 出生名门世家,如今在中国时尚圈, 她的地位屈指可数。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焦兰馨邀她归国,共同创办女性时尚杂刊。
沈莺莺觉得自己仍欠缺经验,便以继续深造为由而拒绝。
对此感到遗憾的同时,焦兰馨发现自己怀孕了,创办杂刊的事儿就此搁浅,然后推到了现在。
数月前,面对焦兰馨的再度邀请,沈莺莺没有拒绝。
她该回国了,正如当年离开时,沈樾跟她说的那句话。
“姐,找到你想要的东西后再回来。”
而现在,她已经找到了未来想要抓住的东西,所以,她该落叶归根了。
电话里,两人商讨着第一期杂刊的内容和封面人物,一聊就聊了半个多小时。
焦兰馨的意思是首期杂刊的销售和发行特别重要,各方面她虽然已经打点到位,但真正能让她们站稳脚跟的是质量,以及能充分吸引女性群众的噱头。
至于这个噱头——
自然就是美色了。
男色,美色是也。
“所以你已经拟好邀请对象了?”沈莺莺问。
“嗯,我想邀请四位不同行业的风云人物来拍摄我们的首刊封面。”
沈莺莺瞬间头疼:“你一说就四位,这真不好办。敲定蓉姐来掌镜了吗?”
“你跟蓉姐关系好,等你到了去敲定吧!”
沈莺莺:“……”
“莺莺,你就不好奇我选好的四位超级有魅力超级帅的帅哥是谁?”
扯了扯嘴角,听她兴奋的语气,一定是她很喜欢的类型?不过沈莺莺一点儿都笑不出来:“四个男人,还都风云人物,服装造型版面占比以及各种琐碎,我光想想都头疼。”
焦兰馨并不以为意:“没关系,这不有你吗?造型你出手,我绝对放心。至于其他的,我来搞定就可以。”
两人又说了会儿,沈莺莺准备挂电话。
偏焦兰馨在兴头上,非要拉着她聊天:“我分别在娱乐圈体育圈商业圈和电竞圈各选了一位优质男神,前三位我差不多已经联系到位,就是这最后一位……”
“没搞定?”
焦兰馨“哼”了声:“你听我先说完,Elvis今晚在国外有电竞赛事,他们战队很有可能蝉联三届冠军,倘若真的能够蝉联,这就了不得了,国际历史上,也就有一支战队曾经做到过。”
沈莺莺蹙眉:“万一他拿不到冠军,你就不用他了吗?”
“不是,你听我慢慢说嘛。他拿不拿冠军跟我邀请他没关系,不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