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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凌云巅峰,舍我其谁(1 / 2)

巨壁外,孙健一脸阴沉:“看来需要找些火药炸开这块石壁。”

石问天摇摇头说:“那得去邺城,一来一回不知道发生多少变故。不过我手中虽然没有火药,但我却有这个。”

“什么?”孙健望着石问天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瓶子,瓶内咣当着一些浑浊的黄色液体,笑道,“软金水,这东西可溶一切金银,对付这石壁绰绰有余了。”

石壁内,黎斯轻轻将骨头平放在地上,望着豆大油灯下的凌天明,凌天明脸色始终苍白,但目光依然通透如同夜晚的明星。黎斯道:“你可以将剩下的故事讲完了?”

“剩下的故事?”凌天明笑笑,“你指什么?”

“风千烈的请柬,安灰!”黎斯蹙眉道,“我不明白你已经隐忍了一十七年,为何突然要暴露自己?将风千烈的请柬送往‘黑夜’分堂,无疑就是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不愧是紫令神捕,果然眼光犀利。”凌天明叹一声道,“你说的没错。方才我的故事只讲了一半,因为剩下的一半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讲,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黎斯平静地望着凌天明:“我很好奇你剩下的半个故事,莫不是风千烈根本没死?”

“不,风千烈的确重伤不治而亡。”凌天明沉吟一下,终于道,“只是风千烈并非一人亡命天涯,他的身边还有一人。”

“还有一人,谁?”

“他的独子!风骨!”凌天明道出,目光不由得落在了昏迷的骨头身上,黎斯会意过来,“是骨头?”

“不错,是他!”凌天明继续道,“骨头被他爹带入深山避世时才七岁,本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却饱受了生死冷暖,而且在他九岁时出了一次意外,失足落入深涧。落下深涧之时,骨头脑袋先着地,虽然没有死,但却落下了一个终生头疼的毛病,疼起来生不如死,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疼痛更加刻骨铭心。而当骨头十岁时,风千烈身亡,受了重大刺激的骨头引发了脑疾,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虽然他记不得什么,但藏在心底的仇恨让他牢牢记住了风千烈曾与他提及的几个人名。于是,他走出了深山,忘记了自己是谁的风骨,想凭借着心底里默默记住的几个人名寻找出自己究竟是谁,以及他的仇恨之源。”

黎斯目光微闪,道:“你送请柬入‘黑夜’,是为了骨头?”

凌天明望着伏地的风骨道:“请柬是我指使安灰送至‘黑夜’的。因为我知道‘黑夜’一直监视着邺城,乃至整个归州的一举一动,因为在这里有他们的一根心头刺。而这根心头刺就是当年围剿风千烈的六人,‘黑夜’始终怀疑这些人从风千烈那里听到了什么,于是‘黑夜’的杀手潜伏了整整一十七年。‘黑夜’行事不许有一丝的疏忽,我相信,如果我不送出请柬引他们出来,孙健等人会继续潜伏,一年,十年,甚至一辈子。而风骨已经离开了山林,步入归州,若他走入到这些人的眼目里,等待他的将是无休无止的杀戮。”

“于是,你先下手为强,在骨头暴露之前,打算牺牲自己来保护他?”黎斯面容几度变化。

“呵呵。”凌天明淡淡一笑。

“你……说的都是真的?”骨头缓缓伏起身,一只手支撑着身体,另一只手用力地按住脑袋,拼命摇晃脑袋,眼神流出痛苦的挣扎,挣扎越发激烈,“我想起来,我想起来了!”

“有时候,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想起来的好。”凌天明凝视骨头。

“咔咔!”石壁上的石灰开始簌簌地脱落,石壁向内开始凹陷,随即出现了一条条密布的裂纹,裂纹越来越多。黎斯道:“他们很快就进来了。”

“我去杀了这些混蛋!”骨头摸到了手边的漆黑长剑,这柄长剑便是传闻里的另一柄绝世魔剑“黑夜”,竟是同那个可怕的组织同名。当年风千烈为了掩饰这柄剑在它外面浸染了百年的漆树根汁,将银色的剑身染成了黑色。骨头摸剑,但头疼再一次让他跪在地上。黎斯也想起身,却发觉腹部越发地麻木,那是鲜血流出了太多所引发的症状。

“孙健,石问天武功隐藏得极好,而两人联手已不在我们三人任何一人之下,何况是两人联手,我们不能硬拼,跟我来!”凌天明搀扶着骨头,引着黎斯从狭窄的墙壁缝隙间上行,不多时出现了一个洞口,打开,黎斯发现三人竟上到了凌云宫殿尖之上,而同一时间,身下的通道里传来了轰鸣之声。石壁终被孙、石两人打破了。

黎斯探身,脚下是无底深渊,头顶是黑色苍穹,远端的群山冷立,似三人已再无退路。骨头咬牙站直身体,但脸上的肌肉清晰地抽搐,凌天明笑了:“既然带你们上来就有办法让你们离开。”

殿尖中间有一个水晶圆球,凌天明掏出一把金色钥匙插在圆球之下,扭转几下,铿啷啷从殿尖檐下顺时蹿出了一条人手臂粗细的铁链,铁链快速地穿越过凌云宫之下的深渊,遥遥射入对面的山崖之上。凌天明道:“快,从铁链上行过,到了对面就安全了。”

“好!”凌天明先将骨头搀扶上铁链,而后推黎斯上去,黎斯道:“不,你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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