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1)(5 / 11)
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
所以,扛着70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十公里。谁会背着70斤大米走十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70斤大米走十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
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比如,十三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她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他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乡下堂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浒传》中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
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地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
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
深夜,村庄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
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常组长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这是因为,在警察眼里,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当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故深圳警察有此感叹。
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车来了,别人都看车,就他看人,他不是贼,谁是贼啊?这就是所谓的“挂相”。
从黑影隐秘的行动来看,此人符合警察对罪犯行为模式的推测。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