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人心(1 / 1)
她的话没有说完,金成旭却伸出手在她滑如鸡蛋的脸上一点点抚摸,渐渐滑下,猛然扼住她的咽喉,凤姐受到他的钳制,脸色由白转红,一双手抓在金成旭的手上,乞怜的看着金成旭,似乎在讨饶。
金成旭冷冷哼一声,猛然放开了她。
凤姐后退两步,扶着脖子剧烈咳嗽,一张憔悴的脸色都呛得浮现了红晕,她却不敢多得罪金成旭,扶着墙壁站稳脚,一字一句哑着声音道:“金哥,我会立即叫人去办。”
是夜,沉寂在永恒的寂寞,如果不是那道枪声撕开了夜色的帷幕,人们不会看见夜色后那张魔鬼的狰狞面孔。
世界上,最丑陋的是人的心,最美丽的,亦是人心。
一群黑衣人,全身武装,拿着美国M16冲锋机枪全院扫射,在职医生护士及病人死伤无数,惨叫声连,哀嚎遍野,血流成河,尸堆如山,在一群黑衣杀手面前,毫无武器的病人及医生,竟无一人能逃出死手,状况场面可叹何其惨烈,血色染透了雪白的墙面,染透了医院雪白的被子,那一身白色的白大褂染成了血色,本身饱受痛苦在与疾病斗争的病人,睁着不甘愿的眸子似乎映着那群黑衣人死神一般的背影。
月光明亮却冰冷,啪嗒啪嗒的皮鞋踩地声,渐渐消失在大地,这一场屠杀,足足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全院468人,无一人生还。
报纸、新闻铺天盖地报道这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
一时间,这场声势浩大的屠杀,传入了每个市民的耳中,激起民愤。游行抗议,闹在了政府门口,政府的前门后门都被围了一个水泄不通。低婉哀戚的哭声久久在空中盘旋,一张张年轻的面孔肖像排成长队,高高举在面前,他们的人生才只是开始,还未来得及展现自己的报复,那一张张为了梦想与守护的面容,笑得依旧那么灿烂。
可是,一场空悲切,万事已成空。
“啪!”一张《都江晚报》,猛然被拍在了桌上,与此同时,还有一只握得颤抖的手,似乎在竭尽全力宣泄自己的愤怒,指骨皆已泛白。
顺着手看去,毅然是一张英挺却气得唇色苍白的面孔,王宗堂手中的报纸发出沙沙的响声,早已经在手中变形。
“金成旭,别以为你还能有多少嚣张,我王宗堂发誓,在世上一天,定要将你亲手送往法律去处决!四百六十八条命,要你一一偿还!”
男子监狱,黑鹰微微瞌目,脑中不断回想起王庆叶关在这个监狱时的场景,如果机会再来一次,我绝不会给金成旭卖命,我原以为在这个亡命的生涯中会让弟兄们丰衣足食,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可是,我却亲手葬送了兄弟们的未来的灿烂的生命,我是这个世上,最失败的大哥。
他死了,这样一个铁铮铮的汉子,就这样死了,竟然死在了他一生为之拼命的大哥手上。
“黑鹰,你曾后悔过么?”
那一日的他仰望着监狱那暗沉的窗户,窗户外的天空是那么湛蓝,那么广阔,他声音嘶哑却隐隐包含着太多复杂的心绪。
黑鹰一直闭目,他从未想过后悔二字,他只知道他是被Boss从黑市拳王市场带回来,他的身份地位只在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他认定,只要活着一天,这条命就是Boss的,廉政那群人,不管什么手段,别妄想让他供出别人,杀人不过是一颗子弹,他杀过无数人,发射的子弹同样多的数也数不清,所以他毫不畏惧。
那一日,他只是冰冷吐出两个字“孬种”
孬种,是的,一个会背叛大哥的,一个卷着五千万四处逃窜的人,如果不是孬种是什么,纸醉金迷的时候,他们踩在云端上,美女,烟酒,劲爆的音乐,数不尽的金钱,奢靡而浮华,然而他们从未想过,原来云端的云是那么软绵,那么容易跌落,然而跌落的那一刻,却是那么冰冷,万丈深渊。
但是,他死了,听警卫说,他竟然死在了自己大哥的手上。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这一劫,黑鹰嘴角勾起冷酷的笑意,背叛者的下场,就算再震撼,却也是不值得同情。
哒哒哒哒——
由远及近的脚步,在冰冷的地面,似乎如砸在人们心尖上一般。那道皮鞋的声音,清晰而缓慢,修长而肃穆的身影包绕在肃杀的夜色中,在他踩过的那一片区域,灯光骤然亮了起来。
王宗堂,黑鹰微眯眼睛,这个男人,和他周旋了几个月,耐心真是好的出乎他意料。
他没有像其他刑警一样,没有对他任何用刑,除了第一次出现让他招供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告诉他外界发生的事,他似乎要他明白,警方如何在战斗,如何把这一种势力冰消瓦解,连根拔除。
然而,这个男人此时此刻,眼里却熬着血丝,他很憔悴,可同时也在压制着愤怒,眼眸里翻滚的怒意瞒不过他心头真正的情绪。
可是这个男人越愤怒,黑鹰心头却是一股冰冷,常年杀戮,他的心中只剩下冰冷,如一块石头般,早已没有了人类该有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