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4 / 8)
之过,某自当上表请罪;但益州长吏,只恐亦不得谓全无过失……”
他话未说完,便听有人高声说道:“岂止是‘不得谓全无过失’,依下官之见,实是罪不容诛!”
众人心里都是一惊,不知是谁这么着不惜公然与吕惠卿破脸,不由得齐齐朝着说话的方向望去,却见章惇站起身来,正向着文彦博与吕惠卿欠身抱拳行礼。
“唐康时自戎州来,曾详细与在下分说益州局势,益州一路,交钞泛滥,物价暴涨,官府催科不休,官逼民反,盗贼蜂起。更可恨者,官吏互相包庇,欺上瞒下,使朝廷不能知西南之情实。西南之患,蛮夷实不足道,可惧者实是内患。将益州带到如此局面,蜀中长吏,虽百死莫赎其罪。下官以为,朝廷当早下敕令,锁拿益州转运使方紫严、益州提刑使李鲁仲、益州监察御史王直卿入京,另委贤能替之。”章惇直视吕惠卿,言辞慷慨,咄咄咄逼人。
“章大人是说益州一路官员,上下勾结,欺瞒朝廷?”吕惠卿撇撇嘴,道:“这只是唐康时一面之词。唐康时在戎州之时,便刚愎自用,与上司不合。焉知不是他因为自己得罪,为求脱罪,故意危言耸听?”
“相公这是诛心之论。某正想问吕相公,唐康时究竟犯了何罪?”石越本来还想观望一阵,但吕惠卿的矛头指向唐康,他便再也不能安坐。
“子明奉敕编修律令,怎会不知?”吕惠卿倒并不想得罪石越,但章惇既然抬出唐康来,他也没有退路了,这时针锋相对,半步也不能轻易退让。
石越见众人都望着自己,他缓缓起身,凝视吕惠卿,亢声说道:“以某之见,唐康无罪!”
“无罪?!”石越一句话,顿时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吕惠卿呆了一下,半晌,方哈哈笑道:“子明,你与康时虽有兄弟之情,但国法无亲……”
“某敢问相公,唐康到底犯了哪一条律令?”石越毫不客气地打断吕惠卿。
“《建隆详定刑统》,擅发兴:诸擅发兵十人以上,徙一年;百人徙一年半;百人加一等;千人绞!”吕惠卿白着脸,与石越对视着,冷冰冰地回道,“唐康与田烈武、李浑擅发禁兵千人以上,当处绞刑!虽其本意为国除奸,但国法无亲,其罪如此。纵有恩敕,当自上出,岂得谓无罪?”
“大宋刑统,确有这么一条。但是诸律令条文,是否皆有疏议?”石越淡淡反问道。
吕惠卿见他胸有成竹,心里不由暗暗犯嘀咕,他虽然博学,但毕竟是士大夫出身,而宋朝之刑法便是多年的法官,也未必便能熟知所有条文疏议。但是所有法律条文,必有相应的法律解释与判例,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这是自然。”
“那就好。”石越点点头,冷笑道:“国朝敕令律例繁多,诸公曾未必一一细读,但在座诸公,当知宋承唐制,国朝之法令,源自唐律,尤以《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为宗,诸公皆饱学之士,对《永徽律疏》,想必不会陌生?”他环视众人,高声道:“《永徽律疏》卷第十六擅兴,释此条云:‘谓无警急,又不先言上而辄发兵者’。疏议明确解释:若有寇贼侵入境内,欲攻击掩袭;以及在国内城镇及屯聚兵马之处,或有反叛,或有外贼自相翻动,内应国家。若遇上这些事情,急需用兵者,‘得便调发’!疏议又清楚的解释:所谓‘得便调发’,是指不必上司知道准许,即许调发,而且,虽然所在人兵不相管隶,若急需兵处,亦得调发,掌兵军司亦得随便给予,再分别向上禀报便可。此所谓‘急需兵处,不容先言上者’。”
“《律疏》又云:若不即调发及不即给与者,准所须人数,并与擅发罪同;其不即言上者,亦准所发人数,减罪一等。若有逃亡、盗贼,权差人夫,足以追捕者,不用此律。即是说明,若不是兵寇,只是逃亡、或者盗贼,所在官府差人便足以追捕的,则不得适用此条文。除此以外,若有司拒绝调发平叛,反而与擅发同罪!调发之后,不立即向上禀报,比照擅发之罪,减罪一等。”
说罢,石越望了一眼脸色变得极难看的吕惠卿,缓缓道:“渭南兵变,此乃紧急之事,急需用兵,唐康得便调发,可矣。虽龙卫军与其不管隶,然急需兵处,亦得便宜行事,可矣。其调兵之先,已遣使急报有司,此有公文为证,亦不得谓其‘未即言上’。田烈武、李浑,若不即给予,听便调发,朝廷当以擅发同罪,处以绞刑。其听命赴难,正得其宜。据《律疏》,不用此律者,惟逃亡盗贼,官府权差人夫足以追捕。敢问相公,这渭南一万叛卒,可以此例?”
“故某以为,唐康、田烈武、李浑,并无罪有功。”石越淡淡道:“唐康等人为国不暇谋身,又岂会故意危言耸听以求脱罪?况其并不曾有罪,更无必要行此下策。”他说完,斜睨了吕惠卿一眼,抱抱拳,好整以暇地喝了口茶。同样的事情,若在几年之前,石越只能束手无策。但这几年整理宋朝法律,做个小小的律师,实已不在话下。
吕惠卿却不禁暗暗叫苦。宋朝一向是以“任法”而着称,当今皇帝与新党,尤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