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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认新家(2 / 3)

这个女娃娃叫元元,以后就是他们的小妹妹了。三个小家伙交换了一下眼神,不由得咧开嘴笑了起来。

而田根宝和王慧珍也松了口气,小孩子不要欺生,和睦相处才好。

一番梳洗之后,黎元元被请上了饭桌。

桌上摆着一盆黄澄澄的玉米面馒头,一碗炒豆角、一碗炒土豆片、一瓶豆酱、一碟小咸菜。除了豆酱和咸菜,其他饭菜都是从连队食堂里用饭票菜票买来的。

一家六口开动起来。

玉米面馒头甜甜的,夹着豆酱和咸菜,味道刚刚好。至于那两个大锅菜,清汤寡水的,就不敢恭维了。

黎元元就着豆酱和咸菜,吃了大半个馒头,就觉得饱了。

三个小男孩,一边吃饭,一边偷眼瞄着小元元。觉得这个妹妹好秀气,心里也愈加欢喜起来。

而黎元元对三位小哥哥也格外关注。

三个娃娃,五官长得像王妈妈,都是高鼻梁、大眼睛,皮肤却像田爸爸,很白,透着光泽。三人的穿着打扮也一模一样,看面料和做工,像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这是自家做的?

还是请裁缝加工的?

七五年,农场代销点里还没有卖成衣的。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身上穿的衣服大多是自家缝制的,或是买了布料送到国营缝纫店里加工的。

当然,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也有从城里邮寄过来的。

她的爷爷和奶奶在农场时都会轧衣服。

这门手艺,还是刚刚兴起缝纫机时自学的。

尤其是爷爷,既会裁又会剪,手艺还特别好。当时,连队里有很多职工都拿着布料,来请他轧衣服。

当然,也不是白轧。

那时虽然不兴收钱,可职工们大多带着礼物,什么鸡蛋、咸鸭蛋、白糖,回老家探亲时还会带一点土特产专门送过来,表达一下谢意。

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很简单,也很质朴。哪像后世那样,个个“利”字当先?

这些逝去的,永远也无法追回。

因为一个时代,早已经过去了。

而她,却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是为了一偿宿愿,弥补心中的点点遗憾吗?

午饭后,王慧珍拉着元元的小手,在屋里屋外转了一圈,让她认认这个新家。

她家在排房的第四户,门上装着一扇纱窗门,很好认。

这是连队去年分配的住房,她家是双职工,人口又多,正好分到了一间套房。这套房,一共两大间,他家自己又用火墙搭着一层薄墙隔成了两个小间,这样就等于有了四间房。

一进门的那间是会客室。

墙上挂着两幅伟人画像和两幅地图,屋里摆着一套木制双人沙发、一对单人沙发、茶几、五斗橱、饭桌、椅子等。

会客室后面的隔间里,是一条大通铺,住着三个小哥哥。田爸爸和王妈妈住在左边的套间里,后面的那个小隔间暂时还空着。

王妈妈说,收拾一下,就让她住在小隔间里,还问她一个人睡,害不害怕?

黎元元当然不害怕。

她住的小屋,是家里最隐蔽的,面积不大,但很干净。后墙上开着两扇玻璃窗,光线也很好。

而屋后是一条林带,种着一片沙枣树。

林带后面又是一排排房。

透过窗户向外望去,一片绿色,十分养眼。

她注意到,几间屋子的墙壁都用石灰粉刷得很白,土坯地打磨得很光滑,显得一尘不染。而屋顶,都用旧报纸扎着顶棚。

无论是前墙上的还是后墙上的玻璃窗,都挂着两幅白底蓝碎花布窗帘,外面还有绿纱窗罩着,整个房间很干净也很整洁。

更令她惊讶的是,客厅里的沙发靠背上和五斗橱上还搭着几幅白色绣花罩布,看着格外素雅。

而田爸爸和王妈妈的大床上,床边还搭着一条白色荷叶边床裙,在靠墙的那一面挂着一幅碎花布床围子,显得温馨而又舒适。

这种作派,一看就是来自沪上的风格。

即便是在一九七五年,这种精致依然出现在了农场里。

追求一种生活品位,是大城市知青所特有的。当然,这种时髦和精致,也只有当时那些拿着高工资的农场职工才能承担得起。

这也是那个年代,农场和农村的不同点。

黎元元还注意到,家里的会客室和套间都通了电线。

在高高的山墙上,钉着一只木制三角架,悬空垂下来一根褐色花皮绝缘电线,未端挂着一盏白炽灯,上面还罩着一只奶白色灯罩。

王妈妈手指着电灯,骄傲地说道,去年连队里刚刚申请了一台大型发电机,三连和营部是最早用上电灯的单位,其他连队还是黑灯瞎火的一片,对三连羡慕得不行。

夏季天黑得晚,连里规定晚上九点半来电,十二点熄灯。

不过,家里还备着马灯应急。

出了屋子,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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