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八章 “命案比破”(2 / 2)
必破导致冤假错案的论述之所以不像其他诸如刑讯逼供、程序正义之类引起较大争议,并非因为这种分析更接近真相,而是它恰好同时满足了各方的要求:既回应了体制外的批评,又多多少少掩盖了体制内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
韩博回头看了一眼妻子,如数家珍:“先说说去年部刑侦局公布过的一组数据,去年前三季度刑事案件立案数3383万起,破获年内案件1613万起,由此可测算出的破案率为4768。
刚才我提到我们系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所以考虑到下级公安机关有可能会在数据中注水,有意把一些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从分母中排除,我们姑且把实际破案率降低到三分之一来把握。
命案的破案率就明显不同了,2006年全国8类命案,也就是纵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这些破案率为896。时任公安部刑侦局长去年再接受采访时说过一番话,自2004年提出命案必破的口号以来,全国命案破案率连续六七年保持在90以上。
如果说全部案件的破案率还有可能注水,那么这个重大命案的90破案率则基本可以视为纯金!人命关天,不是开玩笑的,公安干警没有多少人敢于冒巨大的法律、政治和道德风险不把命案当案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