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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王孙不可留(1 / 2)

南郡显德元年春末,北狄汗王亲派其子迎亲,以壮牛,肥羊,骏马各数队,又以上选羚羊毛毯,绯色羊绒烫画,蒙古贵族袍服数套,以做彩礼。南郡礼尚往来,凭真丝水绣绸缎,湘南绣品四副,安南海珍珠明珠各六对,缫丝纺车两架,各色乐器玩物无一不精,皆采用公主平时喜好之精华为回礼。

国主嫁妹,举国欢喜,天子口谕,大赦天下……南部慕容,以年迈为由,上书请求还乡,王乃许之。

自此,南郡与北狄同修好,互通商旅,皆不必由中州穿过,另谋他途。

朝中议论纷纷,皆以为此和亲修好非善事,乃凶兆。非民之福,乃王之罪也。

——《南郡通史*显德卷一》

临窗晚照,帘映水光,沉夕阁内美得一眼便叫人沉醉。

霄兰漫步在假山庭中,手指摩挲着粗糙的假山崖壁,陷入沉思。她在这个沉夕阁里一住就是一个月,从初春直到现在,满枝的花苞都正待开放,如今,已是春末。

身上也不必再穿厚实的冬装,此时,她的身上仅着一件鹅黄薄衫,外套深色长披肩,长发被一根带子束住,整个人都沐浴在傍晚的夕阳里,轻松愉悦。

“山涧日向晚,回眸浮世生,随意春芳歇,王孙不可留。”她手里抚弄着低压的花枝,不经意的想到了这几句小词。

再过上两天,就是八公主梁柔出嫁的好日子。这一个月来,京城的百姓们议论最多的也是这件美谈。

有人说,八公主早年便和北狄这位二王子相识,此番再见一见倾心,正好再续佳话,可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想着想着,霄兰不觉就勾起一抹笑意。

终成眷属么?谁成了谁的眷?谁又是属于谁的呢?

生于帝王家,哪里还有选择的余地,若是好好的春光美景真能随意停住,任人赏玩休憩,那便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的日子了。

“姑娘,左姨派人给您来信来了。”小南瓜一边跑一边高兴的说,她家这个姑娘啊,常常想这想那,就是不想想自己的儿子,说起来,她随着印爷到这座别院也有好些日子了,就真没见她有半点思念儿子的意思。

霄兰收回放在假山上的手,接过信来,看完微微皱眉。

小南瓜点着脚,往上看,“姑娘写了什么?”

“麟儿染了风寒,要我回去。”她将信纸递给她,“要我回去有什么用?请个郎中瞧瞧也就是了。”

“哎,姑娘,小孩子要是得了伤寒风寒,最是难缠,既然左姨说请您回去,您就回去好了啊。再说您出来这么久了,就是回去见见小少爷也好哇。”小南瓜着急的跺跺脚。

“我说不去了么?你急的跟什么似的。收拾下吧,等晚上印硕回来,和他说一声。”霄兰抖了抖身上的落花,起身沿着来时的小路慢慢往回走去。

这个时候回升京的话,肯定要错过八公主的婚期了。这让一直为此而思考的霄兰一下子就有了答案,原来,千算万算,还是不能万事周全,即便是聪慧如她,也还是会算空。她本来是打算借这个机会见一见那个心性坚韧的女子的,又怕被有心人瞧去,发现端倪,但现在看来,这重担心则是完全可以免掉了。

是夜,完颜印硕带着一身的星辉赶来,这几日忙八公主的财力和仪仗的事宜着实让他感到辛苦,连想多陪陪霄兰也成了奢侈的幻想。

如往常一样,他回来进门便看到了正在临帖的霄兰,今日她一身素白的r绎衣服,灯烛的映衬下更显得皮肤白皙如凝脂,素手纤细,执着一柄紫竹骨的笔管,毫尖细长,正在临一副从石头上拓下来的原迹。

“空欢愉,真冷寂,鸾凤镜里描画鬓,红酥手,绿芭蕉,风过也,春花尽已付君心。”他在案前站定,念出声来,末了淡淡一笑,伸手按住她正写字的手道,“后面的就不要写了,不吉利。”

霄兰的手一抖,似有感触,竟觉得心底深处一片冰凉,勉强笑了下,搁下笔,“好,不写就不写了。你回来的正是时候,炉子上的白粥正温着,叫碧芷盛一碗吧。”

“来了来了,姑娘要是等碧芷啊,那可得让印爷着实饿一会儿了,那小子不知做什么去了,一个下午不见踪影。”说着话,小南瓜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白粥摆了上来。

小南瓜诧异的看着完颜印硕卷起袖口,将碗接了过去,摆到霄兰面前,又去取了两柄银勺各自摆放妥当,顿时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完颜印硕邪魅凛然的俊颜上露出浓的化不开的笑意,“习惯了,没办法。”他说着朝着霄兰看去,两人相视一笑莫逆于心。

“春末天干,加些润燥的药材和白米一起煮熟,吃着最是合适。”霄兰挑起碗里的一点棕褐色的东西向完颜印硕解释道。

一顿夜宵吃的极其简单,完颜印硕吃的是津津有味,而霄兰面前的那一碗则没什么动静。几乎只是象征性的摇了摇勺子而已。

见他望过来的眼神,霄兰微微笑道,“我近来胃口不好,吃不下许多东西。你都吃了吧。”她说着将自己的碗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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