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万家灯火(三)(3 / 3)
头。
如果违反协议,金忠有两个选择:一是被金志柏砍死,二是金志柏如果砍不死他,就先砍死他妈,然后自杀,带母亲一起到阴间去,省得在阳间受欺负。
据人们后来回忆说,那天在场的几乎所有女性邻居在听到这条后都哭了。
不过,自从那天以后,金忠确实再也没有打过金志柏母子一次。只是金志柏的母亲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金忠酒也不喝了,只是烟抽得越来越凶。
他完全变成了一个好父亲,甚至多次谢绝了别人让他续弦再娶的建议,一直独身到现在。
据说,曾经有一个新来的社区主管,想把金忠树立为后进变先进的典型,金忠找到社区拒绝,并且留下一句话:你们真要把我树立成典型,我就再喝酒给你们看。
吓得原来知道底细的那些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反对,才把新主管的冲动打消。
砍自己父亲的那一刀,奠定了金志柏在学校和街头的威名,就连那些比他年纪大的混混们,都不敢招惹他。一个连亲爹都要往死里砍的人,岂会是好招惹的?
这件事,让金志柏明白一个道理:要想不被人欺,就要够狠。从那至今的十几年,他一直在坚定地执行这个原则。
只是在他读了EMBA之后,他把这个原则用优雅的语言进行了重新表述:若想成功,就得拥有比别人更强大的意志力。
总的说来,除了那一刀,金志柏对父亲还是很孝敬的。尤其在自己的儿子出生以后,对父亲表现得尤为孝敬。
他想在儿子面前做出一个好父亲和好儿子的榜样。
如果不考虑他在外面的所作所为,而是只看他在家里的表现的话,这个目的他完全达到了。
儿子今年虽然才八岁,但已经表现得很有绅士风度,在幼儿园和学校里,往往是得小红花最多的。
金志柏的老婆就算是在家里,也总是打扮得很得体,举止也文明高雅,或者说,尽力做到文明高雅。
在给孩子做榜样这一点上,她与金志柏表现出罕见一致的同心同德:决心不让儿子像他们一样,一定有一个好的童年和一个不断上升的将来。
从儿子这一代起,至少要做个中产阶层以上的人。
她早年到南方做小姐,捞了一笔钱后,回到兴阳,在火凤凰夜总会做领班和大堂经理,后来嫁给了在黑道上前途看好的金志柏。
如今,她与早年的生活、交际圈子早已脱离,每日与一帮阔太太们在一起,搓麻、游泳、美容、打高尔夫、打网球、到国外旅游购物。
早年身上的那股风尘味儿,已经不见踪影,渐渐变得优雅大气起来。
金志柏与父亲喝的是墨台酒,妻子喝的是红酒,儿子则是果汁。
父亲如今瘦得佝偻了很多,不过精神还不错。
他曾经和父亲谈过郁教授的计划,并且明白告诉父亲,这就是一个金蝉脱壳之计。
没想到,父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春节前,他带父亲到医院检查,结果让他很满意,再活个两三年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金志柏心里想着,不禁说出了声。
“还不够,爸爸和爷爷还得一人喝一杯。”
儿子说着,给每人又倒上一杯。
“爹,那就再来一杯?”
金志柏问道。
“好,我大孙子给我倒多少我都喝。”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传来,金志柏向窗外望去。天上火树银花,地上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