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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忘川(2 / 4)

元琛道:“等到辽兵分兵再说。”

“但他们就算分兵,也足足有几千人,就算咱们元家的儿郎一个个都是悍勇的,也敌不过啊!”

“怎么会敌不过呢?别忘了我们在什么地方。”

左先锋是武将,也是个粗人,自然是听不懂自家将军的弯弯绕,此刻急得直拍大腿,道:

“哎呦我的将军呀!您就跟老吴直说吧,否则我连饭都吃不下!”

冷冷地扫了老吴一眼,元琛道:“你吃不下的话,倒还生了粮食。”

顿了顿,他接着道:“之前我曾来过此处,知道山中有一处狼窝,足足有数百匹狼,经过一冬,这些狼肯定都饿的狠了,只要将辽兵引到狼窝处,就算他们人多又如何?依旧比不上那些禽兽。”

老吴脸上露出一丝迟疑之色。问:

“辽兵会有那么听话?往狼窝里走?”

“这就不用你管了。”说完,元琛头也不回,直接走入了帐篷中,留下老吴一个人站在原处,急得抓耳挠腮,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五千辽兵按着慕容钦的吩咐,打算绕过山涧,从另一头将山涧给包围起来。

这山谷不小,若是想从外绕上一圈的话,怎么也得一日的脚程。

元琛没带人手,独身一人按着记忆中的路线,骑着马往狼窝的方向赶去。在路上,元琛顺手抓了一只野兔,用匕首插进野兔的脖颈,直接将皮给剥了下来,血腥气瞬间在周围弥散开来。

若是他没有记错的话,此处距离狼窝已经不远了。

男人的手上满是鲜血,马儿的脚步慢了下来,有些紧张地嘶鸣一声。动物的感觉一向比人要敏锐许多,马儿的异状正说明了,现在一定是有危险正在接近。

又过了一会,根本一丝动静都没有,元琛就看见了十几双油绿色的眼珠在黑夜中闪闪发亮。正是饿狼在周围。

狼是一种极为团结的动物,元琛用沾着鲜血的手背蹭了一下嘴,抬手晃了晃已经被剥了皮的通红之物。

这油绿的眼珠死死盯着男人手里野兔的尸体,它们没有发出叫声,而是逐渐缩小包围圈,准备一齐冲上去,生生将眼前的猎物给咬死。

只可惜元琛与普通人并不相同,他仔细观察着,发现一匹幼狼离他最近,估计大概有一丈远,若是他运起轻功,应该能将幼狼给活捉住。

幼狼的耐性与成年的狼相比,远远不如,此刻它已经要往元琛身上扑了,不过身前有一匹母狼在挡着,阻碍着幼狼的动作。

元琛等了又等,手上的野兔身上的血都已经流干了,那只幼狼果然忍不住了,只听它嚎叫一声,猛地向元琛扑了过来!

男人一把将野兔给扔了出来,脚上一个用力,直接站在马背上。

可怜的马儿长吁一声,被踩的半跪在地上,七八匹狼直接咬在了马匹身上。疼的它不住挣扎。

马匹对于军队而言,是极为贵重的财产,但元琛此刻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他手中的匕首稳准狠的插入幼狼的胸口处,偏偏这匹幼狼的生命力极强,即使这样,仍然死死咬住男人的胸口,生生的撕下了一块肉。

元琛疼的闷哼一声,额间直冒冷汗,但眼下情况紧急,已经不允许他再犹豫,握着匕首狠狠一转,直接将这匹幼狼的心脏给搅碎了。

幼狼此刻已经死了不能再死了,偏偏嘴上仍死死咬着元琛,男人一狠心,也没去理会伤口,直接运起轻功,往远处飞身掠去。

狼窝里幼狼极少,每一只对于狼群而言,都十分重要,这些狼虽然都是畜生,但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元琛将幼狼给带走。

扛着一匹约莫有七十斤的幼狼,对于元琛而言,也是个不小的负担,运起轻功的速度都比以往慢了一线。

身后的狼群紧追不舍,元琛却脚步不停,拼了命的往辽兵的方向赶去。

好在山涧并不很大,元琛之前也计算过距离,约莫有小半个时辰,他终于看到了行军的痕迹。

将幼狼的脑袋给拧了一下,这畜生终于松了口,此刻元琛再次被狼群给包围起来,他脸上露出狰狞的笑意,看着出现在视线内的辽兵,手上一个用力,划破了幼狼的尸体,他猛地一甩,直接将狼尸往辽兵中扔去,鲜血洒在他们身上,引得狼群一阵呼嚎。

幼狼身上的血对于狼群而言,仿佛引线一般,将这群畜生们都给引爆了,分出一部分狠狠朝着那些辽兵撕咬着。

少了幼狼这个负担,元琛强忍着胸口处的疼痛,趁乱跑远了。

而那五千辽兵却没有元琛那么好的运气,见着狼群过来,合力杀了两匹狼,谁知又有几百匹狼先后出现在他们面前。

就算辽兵比汉军要悍勇许多,但与真正的猎食者相比,仍然逊了一筹。

捂着伤口,元琛在树影中穿梭,等到他回到营帐之时,身上的衣裳已经被鲜血打湿了,好在外衫是黑色的,看不出异样。

左先锋正好从营帐中走了出来,透过夜色,看着自家将军难看的脸色,一时间有些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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