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两百二十章 你要不要要我? (12)(11 / 12)
字,硕大而招风,不时有魔修者和魔族从城门进进出出。
千凰早在出魔兽森林的时候,便换了一身黑衣,带上一个黑色的斗笠,掩住了容貌,倒也能省去不少麻烦。千凰跟在一个车队后面进了城,倒也没接受什么盘查。
这魔界的街道与人间的,倒无太大差别,可能卖得东西不一样,格局更加密集,建筑更加庞大。
千凰一边走在街上,一边想下一步怎么办!直接去魔城吧,又有些冒险,毕竟,那里是整个魔界的中心,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如今的她,还是先在地方城池打探一些消息,若是出了什么事儿,又应付不过,逃跑也方便。毕竟,这是别人的地盘,强龙还压不过地头蛇呢!
正思索间,就听得前方的街道上传来一阵喧闹,千凰以为又有人斗殴!话说,这魔界的治安还真不是普通的差,到处都有打架斗殴,而这里的人,也真奇怪,任别人打的血肉横飞,要死要活,居然都没人管。偶尔有人出手相助,那还是找来的帮手。
这山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人情冷漠,看的千凰连连摇头,魔界就是魔界,一群充斥着野蛮生物的地方,怪不得为天界人间不耻,这里只有杀戮和黑暗,当真很难让人感到快乐,还是早点办完事,早点回去吧,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
千凰正想绕道走,无意间抬头,却愣住了,原来,前方的喧闹,并非是斗殴,而是有人来了!
那是一座只有顶部,四周镂空的坐撵,材质十分奢华,居然是黄金打造,四面垂了琉璃珠子,由八人抬轿,平白高处常人半个身子,显得十分醒目。前后更有十几人护卫,身穿黑甲,看模样都是魔卫,手持长戬,好疏散人群,给那撵中的人有个顺畅乃至于清新的通行环境!
这是千凰进邪城以来,第一次看到这么大排场,虽然不了解魔界的规矩,但是,千凰看到城里的人,只有极少一部分魔族骑坐骑上街,不过,这些大多是中高等魔族。那些魔修者,即使有坐骑,也不敢当街乘骑,反而规规矩矩地走路。没本事,还招摇,这不是找打么!说不定,那些个魔力高深者,一个看你不爽,把你打死打残都有可能。而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事,在魔界几乎是少之又少。所以,你也别想着能有人出手相助了!
要说这坐轿子,千凰也就看到这么一座,心里隐隐知道,要坐上这等轿子,不止需要实力,更需要势力,不过,后者却是以前者为基础的。
魔界,是一个以实力为尊的地方,强者,拥有一切,弱者,猪狗不如!
她敢说,这轿子只怕是这城里最高级的了!想到此,千凰不禁好奇,何人这么大排场?
千凰从来都是想到做到,当下,便往街边站,一双眼睛却直直地望向坐在轿撵中的人!虽然有琉璃珠帘阻挡,但是,珠帘晃荡出的缝隙倒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视觉阻碍,何况,偷窥可是她的强项啊!
坐在里头的是个红衣男子,千凰第一次发现,除了凤铮,世间还有男子能将红衣穿的这般好看,不同的是,凤铮穿的是一种张扬大气,美丽若骄阳!而这人,一袭红衣,尽显绝魅之姿!他的五官十分精致,是那种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的完美,每一处,都恰到好处,让人挑不出半分瑕疵。华顺如丝的头发随意披散,无端撩人心弦,此刻正闭着眼睛,似在养神。
不过,最吸引千凰的还是他眼角的一颗朱砂泪痣,简直有画龙点睛之效,使得他更加魅惑了!
真是个美人呀!千凰忍不住咂咂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饱饱眼福还是可以的。世间美人千千万,有的是用来居家,便如凤铮,有的是用来饱眼福的,便如眼前这位。
不过,仔细一看,这位美人虽然漂亮,但是,面色却不怎么好,那双薄厚适宜的性感红唇笑起来一定很好看,此刻却抿的紧紧地,颇有些不近人情,身上也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戾气,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果真是,美人如刺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人竟给她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难道,以前见过,但是忘记了?就如同莲镜那般?
这时,身边就有人议论了!
“那个是谁呀,长的真好看,最重要的是眼熟啊,就像,就像当初死在火场里的媚城艳倌尘色大美人!”
“你不要命了,竟敢将这位大人与一个青楼小倌相比,要是让摹邪大人听到了,你就死定了!”
“啊,莫非,这位就是嫁给摹邪大人的凌尘大人?据说他的美貌是魔界之最,果真不负盛名!只是,同为男子,他为何肯下嫁摹邪大人?”
“这我也不知道,据说也是魔界高层决定的,连凌尘大人也不能反对。不过,凌尘大人都跟着摹邪大人回到邪城了,两人都住在宫殿里,想必消息是真的呢!哎呀,凌尘大人过来了,我们让开些吧,记住,管好你的眼睛,凌尘大人不喜欢别人盯着他看。”
“好好好!”
这两人让开了,千凰望住那个越来越靠近的身影,微微皱眉,原来,还是个蛇蝎美人呢,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反正也看够了,那就不看了!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