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雎鸠(4 / 4)
地只会出现在从很高、极高的地方摔下来的情形下。
一般而言,跳楼致死的原因,分别为强烈的冲撞、撕裂、挤压、摩擦和震荡作用,而导致骨骼及重要器官的破坏。
通常先着地的部位,损伤最严重,就是说,如果手脚或者屁股或者头先着地,那么手脚或身体,都会变成多截棍似的,或是脑袋变成烂柿子。
而胸背着地,因为内出血而致死的,就会因为肺及消化器官等等溢血,而呈现七孔流血的样子。特别是胸口先着地的,通常伴随着口脸,牙齿会碎得满地都是。
恶心的是,因为人的骨骼及肌肉等保护机制的关系,除头颅先着地外,一般跳楼的人,都不会马上丧失知觉,有时需要一个及其痛苦缓慢的过程,才能完成死亡的条件,实在不算一个好的自杀方法。
可是,眼前的这具尸体,却完全颠覆了常识。
不是说,他只是从二楼跳下来吗?但是,他的身体比例矮了一截,似乎是因为腿骨被挤进了肚子里,但头部也有明显冲撞的痕迹,根本就无法判断,先接触地面的,究竟是哪个部位。
尸体就像是球体一样,从四面八方被大力地挤压,又从非常的高度摔下来,这样才说得通现在的状况。
但是,有可能吗?
先不管实际操作的问题,我移开视线,向死者掉落的地方望去。
位于楼后方,第三列客房的正下方位置,有一个类似人形的坑洞,大概有二十厘米深。究竟要多大的冲撞,多高的高度,才能造成这么深的坑呢?
只有一个可能,死者绝对不是从二楼摔下来的。这种现象,至少要从三十层以上往下跳,才有可能。
我向四周打量了一番,然后失望地摇头。
这附近空荡荡的,偌大的地方,只有这么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耸立着。更何况,即使找遍这个柳条镇,也不可能找出相当于三十层楼那种高度的建筑物。
这里,真的是死者的第一现场吗?看来,周超凡说得没有错,这栋楼或者附近某些地方,可能真的有问题。
眼前的自杀案,实在太不寻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