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女王恋爱中(9 / 9)
干的基因。反正二儿子的「血缘」再故技重施得到手就好。
但……大儿子答应会考虑这样留下血缘,是否代表他跟安笙的关系也考虑认真发展呢?
接下来被陆皙发现的事就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精明得像鬼的陆家大少也发现了陆老把钻戒跟踪器的收发器交给了安笙。
那是陆老变相的认命,认同了安笙的地位。
那是安笙的人生中颇为壮烈、少数值得拿出来炫耀的事迹……
他宁死不屈,在陆皙的指令之下任方糖咬得他快半身瘫痪,他都没有把收发器交出来。
毕竟打是情、骂是……爱。
好吧,安笙开始有点不确定这句话的真实性了。
至于陆皙跟安笙最近的发展如何?
如果你问安笙,他会苦着一张脸说:还在跟方糖小姐争宠中啊,现在我的地位更跌一阶了,还要同时服侍大少爷跟大小姐。哎,不说了,大少爷在叫我了——
如果你好胆的去问陆皙,他会勾起最最甜美、最最优雅的商业笑容闪花你的眼,再提供官方的标准答案:你是哪间报社的?如果你胆敢乱写半句,你会后悔自己浪费力气去当记者而不是研发时光机,因为如果你有时光机,你会回去阻止你父亲让你可怜的母亲受孕,宁愿令堂不要生下你。
安笙,现在立即让这个人从我眼前消失。
我说,立、即。
《全书完》
注一:Teacup
Poodle:贵妇犬,台湾称为红贵宾,茶杯贵妇为同类中最娇小的新兴品种,体型比玩具贵妇细一倍。茶杯贵妇犬在幼犬的时候仅比茶杯大一点,成犬约四磅、高二十厘米。
注二:在广东话中,「方糖」跟「荒唐」的读音完全一样
后记:He'sthereasonfortheteardropsonmyguitar
你没看错,女王××中真的是书名。
你也可以任意塞自己喜欢的字进去××的位置里!(笑)
这应该是我商业志的第一篇后记?(歪头)
是说我根本是个无敌啰嗦的人,但以现在的身体状况(更重要的是拖稿状况)让我没办法再写篇落落长的废话来荼毒大家的眼睛,所以大家现在应该有股死里逃生的庆幸才对(咦)
说到女王,让我奉为圭臬的女王忠犬文绝对是木原大神的《不脱衣的男人》。
还记得数年前,我跟我干哥坐在香港铜锣湾的麻布茶坊中,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日本作家的小说,说到这本《不脱衣的男人》里头无敌的课长时几乎想尖叫,两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但越说越兴奋,交谈声之大让邻座都要侧目、让服务生都要以为我不是香港人(喂)
那是超级美好的回忆,也是我写女王的时候最常回想起来的片段。
严格算起来,这是我写的第三个女王了。
但陆皙却是第一个气质女王,其他的都是鬼畜变态挂跟暴力挂的,女王之中我最爱的就是气质型了,终于都把陆家兄弟都出卖了感觉好欣慰啊!(掩脸)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感觉比较像安犬被我出卖给女王是吧?
安犬这角色与他家的二少爷恰恰是相反,他的爱情中没有一见钟情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好莱坞,他在那个圈子中兜兜转转始终找不到承诺,不停被伤害而变得汲汲营营。我觉得这也是比较现实的同性恋写照,也希望这头伤痕累累的大犬会更惹人怜爱噜。
对了,如果大家想看陆皑公主的故事,可以去找个人志《无极之春》跟《冰结之夏》套书,里头就有公主跟阿心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恋!(这是置入性行销没错,反正整个故事下来大家应该默默地哑忍了不少吧)
虽然把难搞的女王都搞定了,但始终有点女王跟安犬的故事还没完结的感觉。我想是因为,女王跟安犬还没有……咳咳,合体吧(喂),用药跟酒让女王变成温驯的小猫咪是梗、害怕伤害到女王极其纤细又吊得半天高的自尊心而不能大力推进剧情也是梗(梗你的头),所以……原本打算写篇叫『安犬的XL烦恼』番外来交代一下女王跟安犬若干年后的性福生活,我连文名跟剧情都想好了,但在我拖稿又拖稿的情况之下,想也是没可能短时间之内出现在大家眼前了……但我会打,可能迟一点,如果这篇文有现身大概会贴在我的狗窝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