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女王恋爱中(2 / 9)
奢侈品时享受到贴心的服务、享有舒适愉悦的购物经验是必须的。他不得不说,自己办起大事来从不失色、但陆皑则关注到小细节。
陆皑老马识途地突破了人潮,仿佛开路先锋般钻进展区之内。
他跟随着陆皑开出来的路,鹰眸四顾,注意着凑热闹的人群之中有没有卧虎藏龙的大客户……
「今天的销路如何?」
「我刚翻了一下订单,金色珍珠真的很热门,全部人过来第一句就问关于金色珍珠的事。」
陆皑往橡胶手套中吹气,也顺手抽了一副新的手套给陆皙,「从今早到现在累积最多订单的便是金珠,然后是男装手表……」
金色是最新的珍珠色泽,他们公司展出一条用三十圆珍珠串成的链子,每颗珍珠直径至少十一厘米,客户主要是美国和亚洲各地的零售商。不过要数最显著的潮流便是男装手表,体积越大、镶的珠宝越多,闪烁生辉的手表就越受欢迎,业绩节节飙升。他负责珠宝、陆皑负责钟表。
镶钻的手表,他们的部门crossover同心合力。
再与陆皑互相讨论一下截到目前为止的业绩,陆皙揉了揉脸,振作起精神来。
他正套上橡胶手套,打算到门面招呼客户,不料展区前头发生了小骚动……
不少客人都被吸引过去了,陆皙自然跟随,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为了让客人们舒适购物,他记得展区与展区之间有一定距离。
为什么这场小骚动离他们的展楼如此近?最坏的情况便是有职员跟顾客发生冲突争执了……
「麻烦让一让。」
他还没看到什么,陆皑就挤过来向他报告八卦了——这家伙就是不能乖乖看着展区吗?
「大哥,我听一直待在外头招揽客人的Esther说,那站在中央的男人是个珠宝鉴定师。会引起骚动是因为有个暴发户看中了他手上的戒指,央求他割爱又不让他走,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好奇想看看那枚戒指……」
陆皙点头,神情带了点高傲,「让我看看那枚戒指是不是插了翅膀?」
同业之中,有什么镶钻镶宝石的技艺跟款式设计比他们陆氏更高竿?这世上又有什么声称绝顶罕有、珍奇难求的钻石宝石他们是没有的?
陆皙在人潮的中心,看到了那男人。
——他再熟悉不过的男人。
两年没见的那个人此刻看起来容光焕发、气态从容,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长了不少,还戴了一副黑色的眼镜……陆皙看过他戴眼镜,但只在他专心温习的时候,那副还是怎看怎愚蠢的便宜货(奇*书*网.整*理*提*供)。十年了,为什么他从来不知道安笙有这么自信的一面?
「是Ansson……」
陆皑气音般微弱又惊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当这个名字响起时,他立即转身欲走,却被陆皑抓着他的手臂,「哥,那是你的戒指!」
安笙左手所戴的戒指……他就是盲掉了、光用手摸也不会认错。
那是他从小戴到大的戒指,几乎只在洗澡跟睡觉时会脱下,其他时间从不离身。
足足七克拉的鲜绿钻,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不能忽略的闪耀,何况在会场的水银灯下?
谁准他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
他看到安笙被一个胖呼呼,连衣服都好像在说「抱歉,我实在再吞不下你的肥肉了」的富太太给缠着,那暴发户的十只指头都戴满光看就知道来头不少的钻石珍珠戒指,把自己弄得像个走动的珠宝箱般俗气,还一个劲儿拉扯着安笙的左手臂,也要一脸为难的保镖们拦着安笙,不让他走。
他身旁的陆皑在喳呼喳叫,附近的人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都像树冠被风拂过时的沙沙声,他听不真切、也没留意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千言万语之中,他只接收到如雷贯耳的这一句——
「……好吧,既然你真的如此喜欢,那我卖你吧。」
他的心,跳得好快。
他来不及有什么反应,陆皑已经像支火箭般冲去圆的中心,「姓安的,你凭什么卖我哥的戒指?还要卖给这毫无品味,胖不咙咚的人肉珠宝盒?」
「你这臭小子说谁胖不咙咚啊!嘴巴给我放干净点!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皑这无端端杀出来的程咬金大有找架来吵的意味,以为交易成交了就没戏唱了,想不到好戏是一浪接一浪,连陆家二少这样的人物都搅和了进去,围观的人群多是商人,看见商界名人陆家公子又主动卷起了风波,更不肯散去了。
安笙转过头来,陆皙看得很清楚,安笙嘴边快要吐出的一句「二少爷」硬生生吞了回去,换上冷淡生疏的语调,仿佛他们两人真的是陌生人,「陆二少,我想你误会了。我的戒指不是从LU买来的,这枚戒指跟陆大少没什么关系。」
「别以为你戴了那么一副烂眼镜我就不认得你!这枚戒指分明就是你从我大哥这边拿走的,你不物归原主,还自作主张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