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完) (2)(4 / 11)
小玩意儿,权作见面礼。有劳妳啦。”
“是。”
少妇袅娜而起,众人双目一亮,随即扼腕:这么个雪肤花颜的绝色丽人,方才居然全没留意!鎭东将军夫人固然高雅俏丽,然身子纤细,不及少妇玲珑浮凸,腴润可人。这可是天生的尤物啊!
少妇莲步轻挪,径朝镇南将军的位子走去,所经处众人无不自动分开,让出道路来,个个摒息訾目,呼吸声渐转粗浓,不时传出“骨碌”的呑涎声响,明明场面甚是滑稽,却无人发笑。
她来到男童身前,拢裙侧蹲下来,丰润的雪股曲线绷紧了滑亮的缎裙,将金丝镯子套在他小小的腕间,柔声笑道:“这是将军夫人送你的见面礼,你好好收着。”男童嗅着她温温香香的吐息,小脸红得像软熟的柿子一样,扭捏道:“我不要。这是姑娘家戴的,我又不是姑娘。”
少妇笑起来,将金丝掐小了些,以防从他腕上脱落。“这是将军夫人的好意,拒绝别人的好意,人家会难过的。你也不想将军夫人难过,是不?”男童瞥了沈素云一眼,见她美貌温柔,关怀之意溢于言表,胸中涌现一股莫名酸楚,咬牙忍住,沉默地点点头。
“既然这样,你便收下,好生保管。”少妇替他整了整衣襟束带,理顺鬌丝,笑道:“你好乖啊。叫什么名儿,告诉姊姊可好?我替你向夫人说去,夫人必定欢喜得紧。”
“我叫无咎。”
这名艳丽婀娜的红衣少妇,自然是符赤锦了。沈素云爱她陪伴,三乘论法这么重要的场合亦不忘携她同行,慕容柔不忍拂逆妻子,便即应允。符赤锦可不是独个儿来的,弦子照例换上男装,扮成穿云直卫士,混在二十名随从中一并上山,贴身保护将军,自也是耿照的安排。
符赤锦抚着男童白嫩的面颊,瞇眼笑道:“无咎眞是乖孩子。是了,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名字?”无咎尙未回答,一旁始终色瞇瞇地盯着她胸口的蒲宝面色微沉,嘿两声:“这也是将军夫人要问的么?”状似言笑,眸中殊无笑意。
符赤锦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慕容柔扬声道:“耿夫人请回。南陵道的闲事,与东海道无关,莫犯在本鎭手里,是谁都无所谓。”蒲宝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騒动,礼宾官高颂:“南陵孤竹国伏象公主- 到!”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陵富产金银,风俗却尙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轮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蒲宝鎭守南陵,连软轿都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陵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发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眞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发!
“这位是……”沈素云没见过那样的发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于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山毛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须发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毛族的特征。
“孤竹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伏象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于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慕容柔随口解释。
那伏象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素云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于随行的金缕卫士,当眞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南陵之人眞是特别,居然能有女主。我若生为孤竹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慕容柔淡然道:“释阳、孤竹两国历来通婚,已有数代,两家血脉相近,王位正统的问题已逐渐浮现。伏象公主可能是孤竹国主,也可能是绎阳王后,端看谁先找到那样信物。”沈素云愕然道:“信物?”
“嗯,若绎阳先行寻获,便可要求孤竹国履行婚约,将伏象公主嫁往释阳;如此孤竹余脉未必亲过释阳国主与公主的子息,日后孤竹一国,岂非晖阳国主的囊中物?反之,信物若扣在孤竹国手里,伏象公主非但不用嫁,还能顺利登基,不管招谁为王夫,子息的血脉都较蟫阳浓厚,则国土、宗庙无虞矣。”
沈素云心思机敏,略微一想,登时明白其中关窍,叹道:“娶妻嫁郎,也有这么多算计么?”触动心弦,眼角不敢多看夫婿神情;勉强一笑,赶紧转移话题。“眞希望那信物最后是落在公主手里,要不永远找不着也好。”
“失于战乱,已不好找了。伏象公主便是以此为由,迄今仍拒蟫阳催婚。”“那是什么样的信物?”
“是把宝刀。”慕容柔道:“刀名唤作‘神术’。”
符赤锦闻言一震,耿照对她说过的那些事突然自己兜串了起来,爱郎口中那位红发女郎与眼前红发雪肤、金缕玉带的伏象公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