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完 (1)(11 / 12)
眄。
三人小心踩着湿泥腐叶,沿着猫头鹰翼处的兽径转入一处小山坳,抬见半山腰间突出一块平坦的岩台,上有三两栋茅顶草舍,远望不见人影走动,淤泥涂垩的夯土墙斑驳得十分厉害,似乎整个冬天都乏人照拂。
“就是这里?”
老胡嘴唇翕动,却未发出声音。
阿傻点了点头,身子突然一阵颤抖,面色惨白。
耿照抓住他的手臂,直觉触手寒冷,阿傻恍然不觉,怔怔望着那几间茅草房子。
胡彦之示意二人躲好,提着双剑,施展轻功掠上岩台。耿照拉着阿傻躲在山坳转角处,也不知过了多久,才见岩台上铜件光闪,老胡踏在岩畔挥舞双剑,示意二人上前。
“我这里处处都看过了。他妈的!居然一个人也没有。”
老胡笑骂:“真是怪了,难道岳宸风是谦谦君子,得了教训便躲回家反省去了,从此绝了报仇的念头?”
茅草屋后便是悬崖,远眺能见入山的那条羊肠小径,其下林冠光秃一片,当真是一览无遗,的确没藏什么伏兵。耿照耸肩道:“兴许还是没找到这里吧?若无阿傻引路,我们恐怕也找不到。”
居间的大屋虽然是茅顶土墙,却无左右二厢,是个具体而微的三合院式。一旁另有两栋小屋:一栋是谷仓的模样,其中堆置着猎具杂物,另一栋更小的茅舍却经人打扫整理,摆着简单的床褥几垫,床上还有几件发霉的衣服。
阿傻梦游似的走进屋里,静静坐上床榻,裹着白布的尖细指头摸上旧衣,止不住地发颤着;一连几次,始终无法把衣衫拈起。
耿照心中不忍,正要上前,却被老胡挽住。
“这一关,他始终要靠自己过。”
老胡摇了摇头,面色凝肃:“过不了,一辈子就会困在血色的梦魇里,每夜都会从恶梦中惊醒,有时一闭眼便能瞧见。那些东西,你想忘也忘不了,随着时间过去反而越见清晰,又或者你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其实并没有;指不定哪一天,它会无声无息地窜出来,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你一口吞掉……”
耿照被他阴沉的语调与神情所摄,刹那间动弹不得,半晌才喃喃道:“那……该怎么办?”
胡彦之冷冷一笑,眸中却无笑意。
“他只能,学会和恶梦做朋友。”
他轻声道:“和它一起吃,和它一起睡;笑着与它敬酒,毫不在意地枕着它入眠……如此而已。”
耿照不禁一悚,回神才觉遍体生寒,见老胡已往大屋处走去,忙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想想还是不对,语带试探地问:“老胡,你方才说什么与恶梦做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
老胡笑道:“什么什么做朋友?你晕头啦?我是说咱们做人家的朋友,别不长眼睛,给人家一点空间,如此而已。”
两人来到茅舍西厢,胡彦之随手推开虚掩的柴门,赫见黝黑的斗室里,东一块西一块、发黑似的溅满了大片褐黑色污渍,地上、墙上、破烂的竹椅上……简直是无处不在。积了蛛网灰尘的屋角地面,还散落着撕碎的布片,依稀识得是女人的衣物一类。
茅舍简陋通风,就算什么血腥秽气,两、三个月见也已散得干干净净,然而一见室内的景况,便似有一股腥腐鲜烈的血肉气息冲入鼻腔,其势凶猛,宛若野兽肆虐一般,叫人不禁掩鼻侧首。
“看来,这就是凶案发生的现场了。”
胡彦之稍微推开门扉,电一般的目光扫过屋里各处——梁上垂下的粗大铁链、地上染血的柴刀,还有四处散落、发黑糜烂的细骨碎肉,似乎还有几截带着指甲的变形指头——摇头道:“畜生才能干出这等事来!阿傻一刀劈了摄奴,还算便宜了那厮。走吧,这没什么好看的了。”
茅舍的中堂桌椅倒落现场一片狼藉,夯平的地面上有道飞溅的斜扇形血迹,长、阔便与一柄寻常单刀相似,可见喷洒的金刀惊人。以这片血迹为中心,四周墙上地下都溅满了小指粗细的斜长血点,触目惊心。
耿照暗想:“看来,这里便是摄奴最初动手行凶的地方了。”
据阿傻之言,摄奴一照面便砍了修玉善的左臂。修老爷子是惯用左手之人,一身的艺业都在这条左膀之上;年老重创,又失了用刀之手,这位名满天下的刀界耄宿虎落平阳,惨死在摄奴的凌迟酷刑之下。
“以残留的足迹来看,恐怕还是摄奴暗施偷袭,修老爷子屋里维护孙女与阿傻周全,情急之下,空着手硬接了一刀。”
胡彦之蹲下身来,指着地上交错如虹的激烈扫痕:“若非如此,以‘夜炼刀’修玉善的造诣,就算他年迈体衰,摄奴也未必能是对手。”
他从狼籍四散的桌椅碎片中捡起了一片宽长木牌,举袖拂去尘埃,见排上朱漆陈旧,以齐整的硬笔小楷写满修氏一门十四代先祖名讳,叹道:“这块排位带将回去,足以证明阿傻说的是实话。西山清河修氏乃名门之后,祖宗名讳是查得出来的,总不能自行捏造。可惜!‘铸月炼兮月如明’的清河修氏,威震西山的铸月刀法,补天秘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