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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回到了我们已经知道的时刻了。托马斯烦闷得要命而且胃痛得厉害,直到深夜都未能入睡。
特丽莎很快也醒了(俄国飞机在布拉格盘旋,噪音使人无法安眠)。她首先想到他是因为她而回来的,因为她,他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现在,他再也不要对她负责了,而她要对他负责。她感到,她似乎还不能把握更多的力量,来胜任地肩负这种责任。
但她立即回想起前一天他出现在房门口之前,教堂的钟正敲六点。而他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她下班也是六点。她看到他坐在前面一条黄色的凳子上,也听到钟楼里的钟正敲六点。
不,这不是什么迷信,是一种美感,治疗着她的沈郁,给了她继续生活的新的意志。机缘之鸟再一次飞落肩头闪闪发光。她眼含泪花,倾听着身边的呼吸声,感到说不出的抉乐。 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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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误解的词
日内瓦是大大小小的喷泉和公园之城,公园的室外演奏台不时飘来音乐声。这所大学就隐没在树丛里。弗兰茨刚讲完下午的课,走出大楼,碰上洒水车正在浇洒草地。他心情极好,正要去见他的情妇。她的住处离这里只隔了几条街。他常常顺便去看她,但只是作为一位朋友,没有性的要求。如果他们在日内瓦她的画室里做爱,他就得在一天中奔波于两个女人,即妻子与情人之间。日内瓦还保留着法国的传统,夫妻得睡一床。几个小时之内从一张女人的床转到另一张女人的床,他觉得不论对妻子和情人都是一种耻辱,最终对他也是一种耻辱。
他爱这个女人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种爱对他来说如此宝贵,他想在他的生活中为她创造出一块独立的天地,一片纯净的禁区。外国大学邀他讲学,现在他全部应允下来。这些还不够满足他新产生的旅行癖,他又开始以一些代表会和座谈会为借口,作为他近来不回家的理由。他的女友时间安排很灵活,可以伴他同赴所有真真假假的演讲活动。在短短的时间里,他已带她见识了许多欧洲城市和一个美国城市。
“十天后你愿去巴勒莫吗?”弗兰茨问。
“我更喜欢日内瓦。”她回答。正站在画架前仔细审视一幅作品。
“你一生怎么能不去看看巴勒莫?”弗兰茨轻轻地试探道,
“我见过巴勒莫了。”她说。
“见过?”他语气中露出嫉妒。
“一个朋友曾经从那儿给我台来一张明信片,就贴在卫生间,你没注意?”
她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本世纪初,那里住了一位诗人,老得走不动了,只能让他的抄写员扶着散步。有一天,他的抄写员说:‘先生,看,天上有什么!那是飞过这座城市的第一架飞机。’可这位诗人连眼皮都没有抬,说:‘我对它自有想象!’好了,我对
巴勒莫也自有想象。它和其它所有的城市一样,有同样的旅馆和汽车,而我的画室总是有新的,不同的种种图像。”
弗兰茨有些沮丧。他已经慢慢地习馈了把他用的爱情生活与出国旅行联系起来,说“让我们去巴勒莫吧”,无疑是向她表示性爱的明确信号;而她说“我更喜欢日内瓦”,无异于说:他的情人不再爱他。
他怎么会对她这么摸不透?她从未使他有丝毫忧虑之理!事实上,她是一个见面不久就采取性主动的人。他长相很好,学术事业也处于巅峰时期,在专业座谈会上与学术辩论会上所表现的傲气与锐气使同事们都害怕,然而他为什么要天天担心情人的离去?
我猜想,唯一的解释就是弗兰茨的爱情不是他社会生活的延展,而是相反。爱情只是他乞求对象怜悯的一种欲望。他自己就象一个被缴了械的战俘事先就把对付打击的防卫力量解除了,打击降临时他也就无所惊奇。所以我说,对弗兰茨而言,爱情意味着对某种打击的不断期待。
正当弗兰茨伤心失意的时候,他的情人把笔放下了,走到另一间房里,拿来一瓶酒,一句话没说便开了瓶盖倒了两杯。
他立即感到轻松,还有点好笑。这句“我更喜欢日内瓦”并不意味着对方拒绝做爱,相反,只是意味着她厌倦于把做爱与国外城市捆在一起。
她举起酒杯一干而尽。弗兰茨也喝光了,自然高兴异常。即便把对方不愿去巴勒莫看成实际上爱的呼唤,他还是有点担心:他的情人看来执意要突破他在两人关系中设置的纯洁地带,未能理解他使这种爱摆脱庸俗的尝试,未能理解他把这种爱与他的婚姻家庭彻底划清界线的企图。
禁止自己与画家情妇在日内瓦做爱,实际上是他娶了另一个女人的自行惩罚。他感到一种背叛的内疚。与妻子的性生活不值一提,但他与妻子仍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里在彼此沉重的呼吸中醒来,吸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