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一嫁天下 (2)(4 / 12)
他并不是个坏人。
只不过,他很多变、也很多面。
他是个小人。
她在公孙朝夕的红牙大床上静静地想:他是个小人,可是当她落难的时候,这个小人比朋友让她觉得安心。依稀想起“江湖第一刀”刀狻猊那锦衣华服俊朗洒脱的模样,她敛了敛眉角,泛起一抹愁色,刀狻猊常说:她对公孙朝夕的注意,比对他的多。
她其实并不是故意冷落刀狻猊,只不过能挑战她仙女极限的,让她失去控制做出些乱七八糟事情出来的,都是公孙朝夕。
他和桃如丑在干什么?她躺在床上想,浑然不觉这张红牙大床是如何的舒适柔软,又是如何的奢侈豪华。
“你让阿杀去杀钱衰灯?”桃如丑和公孙朝夕在月下散步,桃如丑依然一身白衣女子装束,此刻却负手踱步,恍恍然潇洒白衣书生的模样,“你觉得阿杀会成功?”
公孙朝夕颀长挺拔的身材在月下越显飘逸,“六成六,阿杀出道至今还没有失手过。”
“说实话我很奇怪,”桃如丑转过脸来看向公孙朝夕,“钱衰灯虽然该死,但是你本有碧蝠杀人的证据在手,为什么非要阿杀去杀钱衰灯?如果把碧蝠之毒和钱衰灯养碧蝠,又在峨眉山放养几件事宣扬出去,小守红儿也就解困,阿杀也不必冒险。”
“阿杀做这行也三年了,名也有了,钱也有了,总这么干下去不是个办法。他若是杀了钱衰灯,名气也就到了顶点,可以守着银子伺候老娘去了。”
“你想要他隐退?”桃如丑高挑起眉,“人生祸福如朝夕……”
“他如果现在回家种田,他老娘会很感激的。”公孙朝夕说,“他老娘快病死了……却不准我说,她可是尽心尽力支持她儿子做杀手,说要等到阿杀名声一扬,白道黑道吓得屁滚尿流的那天。”
桃如丑大笑,“西门娘子这老太婆有意思。”
“快病死的人还要勾搭十八岁少年,那老太婆本就是个活宝。”公孙朝夕翻着白眼。
桃如丑含情斜睇,“已经二十三的人还自称十八,你以为我不知道西门娘子对你很有意思?”
公孙朝夕瞪着眼道:“让阿杀知道他娘有意思让我变成他爹,那不孝子岂不是要让他娘守寡?”
三 一着下错满盘棋
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萧守红呆呆地望着明月,突然坐了起来,抱膝怔怔地想她和公孙朝夕相识三年的点滴,越发觉得——其实他对她,很不错。
他虽然是个俗人、是个奸商、是个小人,但是真的一直对她很好,每当她遇难出事的时候,都会有公孙朝夕的影子,尤其是这一次……她渐渐地露出一点儿微笑,看着自己的鞋尖,这一次他做的,不管是在利用别人还是怎样,总之他对她,真的是很好。
萧守红一夜未眠,天亮的时候起来去溪边洗漱,拆开头发重新梳理,抬起头来的时候微微一顿——她看到一只蝙蝠飞过,心里诧异: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吗?而且那只蝙蝠几乎浑然和周围青山绿水一色,若非她自信眼力极好,是看不出来的。
碧蝠?
她全身一凛,握剑站起,屏息默查四下的动静,过了一会儿——四下无人,难道这只碧蝠只是凑巧经过?还是鄙夫王钱衰灯突然到了这毫不起眼的高阳山?她自信一路前来高阳十分隐秘,绝不可能有人看见,但碧蝠绝非幻觉。
正当她全神运功潜查的时候,突有所觉,蓦然回首——身后不到一尺处站着一个人。
一个绿衣人,衣服颜色和刚才那只碧蝠一模一样。
她微凝眉,徐徐横剑,此人左眉有痣脸色苍白,身材不高手握弯刀,必是信侯宫第二高手,号称“一刀杀十人”的“小弯刀”李艳芳。
他是个男人。
叫做李艳芳。
他为什么出现在高阳山?萧守红已经无暇去想,李艳芳是她几年来遇到的大敌之一——她庆幸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都还没有回来——那奸商的武功奇烂无比,桃如丑是否会武功她看不出来,但不能让客人冒险。她不知不觉已经将公孙朝夕视为这间破茅屋的“主人”,而她自己并没有发现。
晨风轻拂,带着肃杀的清寒,掠面而过。
“萧姑娘。”李艳芳对她毕恭毕敬地拱手,“敝宫钱宫主有请萧姑娘。”
萧守红手里玉剑一抬,冷冷地道:“不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微闪,“不能不去。”
萧守红手指青天,“朗朗乾坤,你莫非要在这里掳人不成?”继而退了一步,她右足点地立于小溪之旁,一足悬空在溪水之上,若是打不过,她决意依仗轻功踩水而下!“萧守红不是信侯宫的狗,任你呼来喝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暴涨,低声喝道:“那就是你自找的!”随着喝声,他手指暴涨一寸,根骨扭曲似在发力,而力道古怪,人随手指那一张,已疾扑过来,没有半点儿风声。
萧守红拔剑招架,她的剑名“天犀”,是一柄有名的温玉剑,的确是传说中匹配仙女的兵刃。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