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纸醉金迷 (8)(2 / 13)
退婚让她疯狂!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模仿着那个女人的穿衣打扮,甚至是一举一动,她左兰兰甚至都忘了自己原本的骄傲,都去了哪里!
看着身上的白蓝病服,她讽刺的大笑。
“哈哈!哈哈!”
她为了让慕岩能够习惯自己,不再厌恶自己,她竟穿了整整三年的黑色!
天知道,她原本有多么厌恶黑色,那个颜色就像是金小山一样惹人厌恶!
她甚至抛弃了自己所有的骄傲和热情,学着金小山的样子,面无表情,少言寡语!
这些年在帮里的地位如日中天,没有人知道,左兰兰有多恨!所有人敬重的只是她饰演的金小山!
13年了,她爱慕岩十三年了,初见那年的画面让左兰兰一生都忘不掉。
“小妹妹,哥哥们带你回家玩玩。”
学校附近的治安向来不好,可面对三个20左右岁的小流氓,小女孩傲娇般的抬出引以为傲的老爸。
“滚开!我爸爸可是警察!”
可这样的举动在这几个小流氓看来,无谓就是好笑,露出淫邪的笑,就合力的上下其手的按住,撕坏了少女的衣服,拉下她的裙子。
左兰兰从小没有妈妈,爸爸简直把她宠上了天,何时受到过这样的欺负,那些淫邪的手抓在她从来没有人碰过的身子,真的好恶心,不一会就呜呜的哭了出来。
嘭!嘭!
啊!
身上的恶心被一脚踢开,那黑色的劲瘦的腿的主人,就这么在小女孩心里种下了一生的魔咒。
“谢谢你救了我。”
“我只是看不惯他们而已。”
少年冷漠的转身离开,少女却痴痴的注视……
那一眼,竟成她的万年……
左兰兰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一会狂笑,一会大哭,吓得几个小护士都退到了病房的门口。
“你们都出去吧。”
男人的声音在这几个护士的耳朵里听起来像是天籁般动听,一个个都闪电般的退出去。
“兰兰,别伤了自己。”
男人的双手轻轻的按住了女人的肩膀,生怕大力了就伤了她。
“你走,我不需要你。”
坚毅的脸上泛起讽刺的笑,是啊,她从来就不需要他,可无所谓,他爱她。
他永远只记得那个同龄的小女孩在初来城市行乞的他碗里骄傲地丢下了100块钱,蔑视至极的说。
“有手有脚的,非得靠要饭活着么?”
就是那一天,他丢掉了行乞的碗,他的膝盖再也没给任何人跪下,多年的腥风血雨,终于有了今天的他。
为了这个女人,他做一切都愿意!
“兰兰,怎么样你才会高兴?”
“我要慕岩,也要金小山的生不如死!”
极致的爱混合着极致的恨,那是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癫狂,她知道,这个男人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他永远都像刚认识的时候一样下贱卑微地匍匐在她的脚下。
“恩,好。”
男人攥紧了带着皮手套的左手,这是三年前被那个女人捅穿的手掌……
看着安静下来的左兰兰,男人心安了,只要她好,其它的都不重要……
※※※
D国X州,宗政贤的城堡里的某间房。
LV、versase……当季新款,经典限量,这个偌大的房间,就像是一个奢侈品服饰的小型博物馆。
卓逸就坐在中间,看着眼前着眼花缭乱的缤纷时尚,陷入回忆的伸出。
几年前,他还是一个农村出身,因为祖产的土地占用而做包工程起家的土大款,暴发户,直到认识了那个女人。
“土鳖!”
“暴发户!”
“地主!”
那一个个外号都是讥讽他的穿着打扮,所以他请求她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绅士。
“fashion可是需要钱堆的。”女人的眼神各种匪夷所思。
“随便花。”他想挑战的从来就不是时尚,而是她,至于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上海、香港、纽约、巴黎、东京、米兰,他工程期结束的几个月时间里,就和那个女人几乎跑遍了所有的时尚之都,每日shopping,花钱花到手软,看着那个女人对自己频频点头,他都在心里自动把她对那些衣服的赞许嫁接到自己身上。
直到有一晚,他们都喝醉了,他终于没有忍住。
第一夜,强占……
然后,无数个强占,他们结婚了。
他和她依旧有机会就出来受shopping,而他也早已经不需要借她之手,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潮男。
所以,越来越多来自异性的暧昧眼光抛过来,那时的他认为自己只是对她有兴趣,那不是爱。
所以有一晚,他又喝醉了,他一样没有忍住。
可那个女人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