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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逍遥(5 / 9)

怎么样?

“赵将军,我们启程回长安吧!去病应该也想再看看长安,那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

没有人反对,就是卫伉也表面上全力配合,全速向长安城的方向赶去。

天的尽头,一轮火红的落日正在缓缓西坠,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时,霍去病永远睡了过去,再不会醒来。

一代不败的战神,在将匈奴彻底驱除出漠南后,在生命最灿烂的年华――二十四岁时消逝。可因他而得名的威武、酒泉、张掖等城市将永远记载着他曾经的功勋,千载之后,河西大地依旧处处会有他的足迹。

雪山融水曲折而来,仿若银河九天落,奔腾在千里大地上,发出如万马怒嘶的声音。

上千军士全都跪在地上,就是任安和卫伉脸上也露了哀悯,任安神色复杂地长叹了一声“天之骄子,一代奇才!失之,国之哀!”面朝霍去病的尸身跪了下来,沉重地磕了三个头,待抬头时,额上已经流血。

赵破奴看我抱着霍去病,整个人好像化作了石雕,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夜,他一支默默地守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惊扰我。

东边的天色慢慢露了一线白。赵破奴犹豫了半响后,上前小声叫着:“金姑娘,将军,他已经走了,现在天气还热,我们应该尽快赶回长安,你……你不要……”

我抬头间,眼眶中满是泪水。一颗,一颗,毫无缘由地坠落,竟然越落越急。

他走了,是,他走了!从此相见无期。

我放下霍去病,朝河边走去,其他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仍跪在地上。赵破奴蓦地反应过来,急急想拉我。我回身,匕首抵在胸前,一面急速后退,一面摇头,示意他不要接近我。

赵破奴一脸哀恸,急急叫道:“金姑娘,你千万不要做傻事。”

“回长安后,帮我给皇上磕三个头,就说‘孩子既然有皇上代为抚育,金玉就不在人世间多受几十年的相思苦了。’”

说着话,我已把匕首用力插进了心口,随着鲜血的滴落,我的身子翻向河中,转瞬间就被湍急的河水吞没。只闻岸上一声巨大的吼叫“金……玉……”隐隐回荡在天地间。

霍去病抱着浑身湿淋淋的我几步跃上马车,他拿了帕子替我擦头发,“眼睛这么红肿,看来哭得够伤心,此次拜吞没所赐,一切不可能更完美,卫伉他们肯定不会疑心,差不多就行,你又何必如此卖力地演戏?”

我缓缓抚过精美的匕首,当年於单费心赠送的礼物,冥冥中重回我手,似乎只是为了成全我的幸福。於单,谢谢你!

“去病,我们去哪里?”

“先去哈密接儿子,然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这么尽兴怎么活。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前去找狼兄,他的年纪也大了,与其等着过两年其他狼挑战他,不如现在主动辞去狼王的职位。然后我们一块儿去祁连山,我此生唯一没有兑现的诺言许在那里,我要在祁连山下,在你阿爹的墓前,请狼兄夫妇做见证,行大婚之礼,兑现当年对一个人的承诺,虽然迟了很多年,但……”

我笑着拍开他来搂我的手,撇撇嘴道:“自说自话!你怎么不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既是求婚这样的大事,却没一点正经。”

他忙弯身作揖行礼,肃容问:“玉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扭过头抿嘴而笑,不回答他。“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因为身边的这个人,我知道自己是幸运的。

他等了半响后,正着急间,我轻点了下头,他握住我的手,绽了笑容,如朝阳一半灿烂。

马车外,一望无际的大地,广阔无垠的天空,一轮红日正在冉冉升起。

(全文完)

绿罗裙1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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