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论地租 (3)(5 / 11)
进一步上涨了,如果更上涨,马上就会有更多的谷田转化为牧场。耕地扩大的结果,一方面,野生牧草的数量减少了,以致不依劳动培畜而自然生长的家畜的肉减少;另一方面,持有交换家畜肉的谷物或谷物代价的人数又增加了,以致家畜肉的需求增加。于是,家畜肉价格,继之。牲畜价格必逐渐腾贵,终使人觉得,以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生产牲畜的牧草,和生产人类的食物,有同等利益。但一定要到社会进步的后期,耕作事业才舍如此扩大,使牲畜价格抬高到这种程度。要是国家还向前进步,牲畜价格不高到此等程度,一定会继续腾贵。在今日欧洲,恐怕还有一部分地方牲畜价格,未增到这个极限。即合并以前的苏格兰某地方,亦属如此。苏格兰的地方,宜于畜牧的多,宜于其他用途的少。所以,那里的牲畜,如只行销于内地市场,则牲畜价格,恐怕不会达到这样的高,以致把土地生产牧草成为有利。前面说过,英格兰的牲畜价格,在伦敦附近,虽似于前世纪初期达到了这极限,但较僻远地方,大概很久以后才达到这限度。也许至今还有少数地方,尚未达到这限度。但是,在第二类原生产物中,价格首先随社会进步而升至极限的,恐怕要算牲畜。
在牲畜价格尚未达到这高度以前,就是适于深耕细作的土地,也必有大部分不能完全耕作。在土地广大的国家,常有大部分农地,位于僻远地方,其肥料不易仰给干都市,因此,耕作优良的土地其数量一定和农地自能生产的肥料量成比例;而农地自产肥料量,又一定和农地所维持的牲畜数成比例。土地施加肥料,不外二途:其一,放畜于田,因而得粪;其二,饲畜于厩,出粪肥田。但牲畜价格如不够支付耕地的地租和利润,农民就不愿在土地上放牧牲畜,更不愿设厩饲养牲畜。因为,设厩饲养牲畜所需牧草,势须仰给于肥沃而已经垦治的土地,如从荒芜未曾垦治的土地刈取那里所生的零落的牧草,所需劳动和费用,一定非常的大。这样,如果牲畜放牧于已经垦治的土地,其价格已不够偿付该地产草的费用,那末发厩饲养,牧草的刈取搬运,要增加相当的劳动和费用,其价格必定更不够偿付产草的费用。在这种情形下,想设厩饲养耕作所必需的牲畜,尚无所谓,若要多养,决无利润可言。但如果只饲养耕作所必需的牲畜,则所得肥料,决不够供给可耕土地的全部,使其不断保持良好状态。肥料既不够供给全部农地,农民自然会拣最有利最便当,即最丰饶而位于农家庭院附近的土地,进行施肥,结果,全部农地中,常保持良好耕作状态的,就单是一部分土地,而其余大部分土地,则惟有任其荒芜,至多不过任其生产若干瘠弱小草,似苟延少许奄奄待毙的牲畜的残生。所养的牲畜,与土地完全加入耕作所需的数额比较,虽嫌太少,但与土地实际产出的牧草比较,却又往往嫌其过多。这荒芜地的一部分,在这样继续放牧六七年后,可能加以垦治,也许可产出一两季粗劣的燕麦或其他粗劣的谷类。过此以往,则地力消耗净尽,又须回复以前的休耕放牧状态。于是,又进而垦治其他部分,这些新垦地,也产出一两季粗劣谷物,以后也地力耗竭,回复休耕原状。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其低地一带的土地,大都在这方式下经营。当时能够不断靠肥料而维持良好状态的土地,常常仅占全农地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有时,甚且不到五分之一、六分之一。其余土地,则全无肥料可施;不过其中还有若干部分,系依上述方式,挨次垦治,挨次休耕。所以,在苏格兰,本可耕作的应好土地,亦因依照此种方式经营,以致其生产额比其生产力所能生产的低得多。此种经营方式,当然是不利的。但苏格兰在合并以前,似因牲畜过于低廉,不得不采取此种不利的经营方式。至于牲畜大大腾贵之后,该国大部分地方,何以依然沿用旧法,那是因为在若干地方。人民愚昧拘泥古习,而在大多数地方,又由于事理之自然,不容即时或急速采用优良方法。其中障碍,可大别为二:第一,租地人贫困,还波有足够时间来取得足够的牲畜,使他们能更完全地耕作其土地。他们资力有限,牲畜腾贵,饲养更多牲畜虽对他们有利,但也使他们难于多购。第二,纵使租地人具有此等资力,而牧草地的辟治,亦非一蹴可几。总之,牲畜增加和土地改良这两者,势须同时进行,不能分先后。牲畜没有增加,土地便无法改进;土地要不是大大改进,牲畜又不会显著增加,因为不大大改进土地,就不能维持大大增加的牲畜。象这种革故图新过程中的自然障碍,非有长时期的勤勉节约,那是无法铲除的。现今,旧方式虽在逐渐衰落,但要国内各地全盘废除,恐怕还要经过半世纪或一世纪的时间。苏格兰从与英格兰合并所得到的一切商业利益,也许只牲畜价格腾贵为最大利益。牲畜的腾贵,不但提高了高地一带地产的价值,同时,又成为低地一带改进的主要原因。
一切新殖民地,都有大垦荒芜的地。此等荒芜地,除饲养牲畜外,不能作其他用途。所以,牲畜不久就极度繁殖。凡繁多的物品,价格必然非常便宜。美洲殖民地的牲畜,最初都是欧洲人由故乡运来,但在极短期间内,这些牲畜就增殖了那么多,以致价值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