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对簿公堂(2 / 3)
订下的婚约,改娶和齐大郎有了夫妻之事的金姐儿为妻;毕竟虽然齐大郎和张巧儿的婚约受律法保护,但齐大郎却“玷污”了金姐儿的清白,这个事实让他不能弃金姐儿不顾;
二是判齐大郎原先的婚约依然有效,但他必须对金姐儿负责任、把她一并娶进门为平妻,从此张巧儿为大、金姐儿为小。
除了这两种判法之外,还有一种专门适用于昏官的判法———昏官会判齐大郎原先的婚约依旧算数,但金姐儿因被毁了清白、只能被迫嫁到齐家为妾。
这李县令既是远近闻名的好官,那他便不会做出那第三种判决来!
而若是李县令做出第一种判决,那陈氏母女的诡计便算是得逞了……
但哪怕李县令最终做出第二种判决,以张巧儿的性子是绝不会和金姐儿共侍一夫的,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张巧儿不愿意委屈将就、主动提出退亲。若真是这样,那到头来还是让陈氏母女的诡计得逞了。
张巧儿把这其中的厉害关系细细的梳理了一遍后,马上意识到陈氏母女这一计使得十分厉害,竟把方方面面、各种可能性都算计了进去!且她们似乎还有着稳操胜券的把握、认定只要李县令看了她们提供的物证,就一定会做出对她们有利的判决!
思绪辗转过后,张巧儿很快就明白事情的关键在那所谓的“物证”上,于是忍不住暗暗的替齐大郎感到焦急,更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陈氏母女究竟拿出什么样的物证来,也好尽早想对应之策……
就在此时,有丫鬟前来禀告,说是夫人已经验查过金姐儿身上的物证了。
不过李县令的夫人虽然验查过证物,但却不方便到大堂来把结果相告,于是她便把结果写在纸上、差人送来给李县令过目。
李县令面色凝重的扫了一遍验查结果,随后拿起桌案上的惊堂木重重的拍了一下,喝道:“大胆齐衡,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调戏良家妇女!本官现下给你两条路走———一是退亲娶陈氏,二是不退亲但娶陈氏为平妻!”
李县令说着顿了顿,才一脸威严的把判决说完:“除此之外本官再罚你杖责五十,若是再犯定不轻饶!”
李县令的判决让齐大郎等人脸上满是震惊和意外,齐大郎更是不服这个判决,当场就毫不畏惧的质问了李县令一句:“李县令的判决我不服!就算大人要判我有罪,那至少也要让我知道这个判决的根据是什么!否则我便要喊冤、上告!”
齐大郎的话让李县令面露难色,但他斟酌过后最终为了公平起见,还是把判齐大郎有罪的缘由说了出来:“陈氏说你轻薄她时,她不从一直反抗,虽然未能摆脱你的钳制、但你却在她反抗的过程中不慎咬伤她的前胸……”
“先前本官的夫人已细细的查验过陈氏的身子,发现她的前胸上的确有一个牙印,证实陈氏并未撒谎,”李县令说着略微顿了顿,才往下说道:“既陈氏已拿出证物证明她所说不假,本官自然要秉公处理、给陈氏一个交代。”
齐大郎闻言自是十分不服气———他碰都没碰金姐儿一下,并且一被金姐儿缠上就立刻把她推开,怎么可能咬了金姐儿的前胸?!
齐大郎见李县令虽然号称“李青天”,但竟凭着一个牙印就稀里糊涂的判了他的罪,顿觉李县令徒有虚名、断起案来也不过如此!
于是齐大郎当场不客气的冷笑了一声,并一脸不羁的反问了李县令一句:“大人是如何判断那陈氏身上的牙印,就一定是我所咬的呢?”
李县令倒也没因齐大郎的不敬而恼怒,只不愠不火的反问了齐大郎一句:“难不成陈氏还能低头咬自己的前胸?这可是谁都办不到的事。”
齐大郎闻言不亢不卑的顶了李县令一句:“那也不能排除是别人故意咬上去、然后伪造伪证诬陷我!李大人查都不查就判我有罪,未免有些太过轻率了吧?!”
“说的好,那本官便反问你一句———你能证明陈氏身上的伤痕不是你所咬的吗?只要你能证明陈氏身上的牙印不是你所留,那本官立刻就改判、还你一个清白!”
“……”
李县令的话让齐大郎一时语塞,并很快就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飞快的转动脑筋想证明自己清白的方法。不过就连李县令都是因想不出证明的方法,才会判齐大郎有罪,齐大郎一时间自是更难想到什么妙法了。
李县令倒也算是通情达理,只见他很快就命人点了一炷香,指着香对齐大郎说道:“本官给你一炷香的功夫,若是这炷香燃完后、你依旧不能证明陈氏身上的牙印与你无关,那本官就只能维持原判了。”
在堂外围观的张巧儿等人,一见形势对齐大郎十分不利、也都跟着暗暗的着急起来。唯有陈氏母女脸上有着得意的神色,似乎算准了齐大郎等人找不出方法来证明清白,只等着齐大郎乖乖的低头接受李县令的判决。
张巧儿皱着眉头思忖了一番后还是没想到法子,急得退出围观圈到外头大大的透了一口气,随后目光漫无目的的在长街上游走,希望能从街上那些形形色色的物事上受到启发,想到帮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