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部分(2 / 4)
朝的江山是从蒙古人手里夺来的,明朝承认蒙古是敌国。
坚持政治原则,本来不错。然而政治原则是要以正确的
策略来贯彻的。完全忽视实际情形,把国家与人民的生死存
亡置之不顾,和“英主”两字可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袁崇焕和皇太极一番交涉,使得皇太极自动除去了帝号,
本来是外交上的重大胜利。但崇祯却认为是和“叛徒”私自
议和,有辱国体,心中极不满意,当时对袁崇焕倚赖很重,隐
忍不发,后来却终于成为杀他的主要罪状。
①《明史·钱龙锡传》:“龙锡奏辩,言:‘崇焕陛见时,
臣见其貌寝,退谓同官:此人恐不胜任。’”钱龙锡
这话也是胡说八道,怎能见人家相貌难看,便说他
不能担当大事?
②《烈皇小识》:“时天威震迅,忧形于色。大小臣工皆
战惧不能仰对,而延儒由此荷圣眷矣。”
③关于这场交涉,因皇太极称帝之后再自动除去,又
向明朝要求发印而不得,在满清方面是受到重大屈
辱,所以清方官文书中都无记载,或有记载而后来
都删去了。但清内阁档案中还留存皇太极天聪四年
颁示的一道木刊谕文,其中公开承认这件事:“逮至
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
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
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
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
复不允。”
④《明清史料》丙编,皇太极谕诸将士:“尔诸将士临
阵,各自奋勇前往,何必争取衣物?纵得些破坏衣
物,尚不能资一年之用。尔将士如果奋勇直前,敌
人力不能支,非与我国讲和,必是败于我们。那时
穿吃自然长远,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岂不美
哉?”
⑤《天聪实录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鲜国
王信:“贵国断市,不过以我国无衣,因欲困我。我
与贵国未市之前,岂曾赤身裸体耶?即飞禽走兽,亦
自各有羽毛……满洲、蒙古固以抢掠为生,贵国固
以自守为素。”
⑥《天聪实录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祯皇帝信:
“满洲国汗谨奏大明国皇帝:小国起兵,原非自不知
足,希图大位,而起此念也。只因边官作践太甚,小
国恼恨,又不得上达……今欲将恼恨备悉上闻,又
恐以为小国不解旧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详陈也。
小国下情,皇上若欲垂听,差一好人来,俾小国尽
为申奏。若谓业已讲和,何必又提恼恨,惟任皇帝
之命而已。夫小国之人,和好告成时,得些财物,打
猎放鹰,便是快乐处。谨奏。”最后这句话甚是质朴
动人。
⑦崇祯五年,宣府巡抚沈棨和清军立约互不侵犯,崇
祯便把兵部尚书熊明遇革职查办,沈棨下狱。此后
他更下旨给守边的官员,任何人不得与满清有片纸
只字的交通。
⑧《明史·食货志》:“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
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乎?”
十一
崇祯对袁崇焕的猜忌,从“请发内帑事件”开始。带兵
的统帅追讨欠饷,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债户对于债主追
讨欠款,不论债主的理由如何充足,债户自然而然的会对他
十分憎恨,如果债主威名震于天下而又握有武力,十几岁的
少年债户除了憎恨之外还会恐惧。崇祯又不敢惩罚袁崇焕和
皇太极谈和。这“不敢”两字之中,自然隐伏了“将来和你
算帐”的心理因素。
该年闰四月,加袁崇焕太子太保的头衔,那是从一品,比
兵部尚书又高了一级。到了下个月,便发生了杀毛文龙事件,
这又增加了崇祯内心对他的不满和恐惧。
毛文龙是浙江杭州人。袁崇焕杀毛文龙在崇祯二年(公
元一六二九),那是己巳年。早了一百八十年(一四四九),同
样是己巳年,我另一位同乡杭州人于谦为明朝立了安邦定国
的大功。那一年发生土木堡之变,皇帝被蒙古人掳去,于谦
击退外敌,安定了国家。于谦和袁崇焕都是兵部尚书,于做
①
总督,袁做督师,地位相等。两人后来都被皇帝处死,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