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南城偶遇(2 / 2)
聚会交谈中,才知道原来本华原来的名字叫本华叔,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才改了名字,去了一个“叔”字,在座的人也没有提起。
他是前一个月才住到这个成军驿馆的,与老板娘成军成了好朋友,虽说二人以朋友相待。可是只要是个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成军是喜欢本华的,可是本华这个人好像比较闷骚,他的心事是一般人看不透的,包括苕华这种善于洞悉人心的都看不太透。
老板娘说自己小时候老爹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军人,于是就取名叫成军,可是她从小就偏爱红妆……父母去世后就在这里开了家驿馆,以维持生计……
有一个这么温柔的老板娘,还有这么美味的饭菜,苕华还想多留一天的,可是辰岂歌一直坚持明日就启程。
翌日。
苕华与辰岂歌要与老板娘道别了,只见本华背着个行囊也走了出来。他破天荒的刮了胡子,干净爽朗,整个人感觉都年轻了十岁,他大步跨过来说道,“公子,溟海路途遥远,穷凶恶极,让我护送你们吧?!”
没等辰岂歌回答,成军先说道,“这么快就走了?!”
“不快了,都一个月了!”遇到了自己要等的人,当然是要走的。
辰岂歌明白他的意图,本华这个人算是一名正直的英雄好汉,有他在身边,能力可敌子琳和采蝶两个人,以后自己要是还有什么危险,总是要有个人来保护苕华的,留下本华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
“那就这样吧”辰岂歌对本华回道。转而又递给成军一封信,上面写着“子琳”二字,“老板娘,若是信上之人问起我们的下落,还请您将这封信转交给他。”
老板娘成军接过这信封,笑道。“一定,公子安排的事,成军一定办到!”
“那就有劳了!”
谢过成军后,三人就要驾车启程了,成军忽然叫到,“等等,我还有东西给本华叔!”
本华跳下马车,成军正依依不舍的将他望着。
“我知道你不喜欢多带什么东西,但是钱还是要的,这是你在的这一个月驿馆的利润,你就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陈军将一大叠银票递给了本华,他悬在半空的手忽然顿了一下,又放下了手,“钱乃身外之物,我多年闯荡,四海为家,在下就此别过!”本华将手伸了出来--
成军明白他的意思,将右手轻轻握了上去。很多茧,很粗糙,但是却很温暖……
“再见。”成军放开了手,这就足够了,对他深深一笑。
成军别开了脸,忽然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谢意。千言万语也只能无语,他转过身从新上了车,走了。
苕华在车里咕哝道,“我看那个美丽的老板娘和那大叔挺配的,我要是大叔就留下来当老板了……”
辰岂歌捏了一下苕华的脸蛋,带些宠溺的味道。“小孩子懂什么。”
“你才是小孩子!”苕华回弄着他。
本华在马车外驾车,听着里面的嬉闹声,年轻,真好……
在恋人的眼里,对方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孩子。
……
他们一路的波折终于快到溟海了,辰岂歌在成军驿馆留信给子琳,说是直接在溟海的南城回合,这里就是南城了,各路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贾,穿着奇装异服,苕华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国外,时光穿梭了。
这里的商铺很多。辰岂歌一行人四处逛着,寻找有卖夜明珠的地方。
在一个很热闹的街道转角终于看到了一家卖珠宝玛瑙的店。
可是老板是个穿金色丝绸的波斯人,不会北辰的语言,本叔跟他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个啥,辰岂歌则是在一旁细细的逛着,寻找一点蛛丝马迹。
苕华向本叔那边凑了过去。“怎么样,谈得?”
本叔瘪着个嘴,摊了一下双手,耸了耸肩,“听不懂。”
什么语言怎么会听不懂,苕华问了句。“老板,你们店里卖的夜明珠都是从哪里来的?”
老板确实叽里咕噜说了半天中原人都听不懂的话,可是苕华却听懂了,苕华笑笑,对本叔说道,“他说,他能听懂我们说的话,可是不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