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2 / 2)
有叶枫的信。信上说,这是他亲为她铸造的,因笔触若枫叶之色,故而取名百里枫花。
小姑娘带着这支笔,带着笛子,和简单收拾的包袱,欣然踏上了前往南疆五毒的路。
这一去,便又是三年。
……
天宝十二年,成都郊外,远离了热闹的西南小镇广都镇继续往南行,有一处密集的林子,名为雾霞林。
此处因靠近前往南疆的路,故而行人稀少人烟罕至,唯有高大的树林遮掩了天空,若是天黑了经过,听到林子里传来的凄厉鸟叫声,怕就算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夜间也是要做噩梦的。
不过此刻,这林子里却是有人声,还有马儿的踢踏声。
“我说,我来接阿聆跟阿墨回中原,你这小子从洛阳开始就一路跟着我,怎的都跟到了这里?”
一马当先的是一名身穿杏黄衣衫身负轻重二剑的年轻人,他骑着一匹白马,马儿身上带着奇异纹路,脚下如生风一般,跑起来飞快。
“杨教头大婚,这是我天策府跟纯阳宫难得的喜事,统领给我们底下的人都放了假,”
说话的是一名看起来与先前那人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虽身着常服,但气质身形却透着股行伍出身才有的硬朗威势,身背一杆长.枪,与跑在前头那个一看就是大家少爷的年轻人却是完全不同,“常年驻守洛阳,我正想领略一番西南巴蜀之地的风土人情。”
他骑着的却是一匹黑马,马身上有银色花纹,马儿看起来健硕又威风,毛色光泽均是一等一,显然是被悉心照顾喂养的。
黄衣的年轻人不着痕迹地撇撇嘴,“李云你就继续嘴硬吧,看看到时候见了阿墨你还能不能这么镇定。”
天策府年轻的小将士李云没做声,他轻扯了扯缰绳让马儿停了下来,才对着已跑出几丈外的人用了内力说道,“那也总比你这跑过头还没发觉的蠢货来得强。”
“你再这么跑下去,就往唐家堡去了。”
“……”
前方一阵马嘶声,尘土飞扬,哒哒的马蹄声又回了过来,没多久,一脸郁闷的叶枫跑了回来,“你这家伙也真不够义气,到地方了也不吱一声。”
“那是你太紧张都没顾得上看路,”
李云朝着前方那条隐在山林间的小道努努嘴,“看。”
“一别三年,再次见到心上人自然心情激动,”
叶枫哼了声跳下马,毫不介意道,“倒是你,前一次见着阿墨还是同我们一起,快八年了吧,难为你还撑得住这么张木头脸。”
一旁已经拴好马绳的李云瞥了他一眼,才冷漠道,“我跟你不同。”
自然是不同,天策府原本就与普通的江湖门派不一样,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大唐的安定,是保家卫国,任何会威胁到大唐江山的人事他们都不会容忍,他们被称为东都之狼,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只要有那铁骨铮铮的傲气与忠臣。
然而五仙教也不是普通的江湖门派,被中原武林称为“五毒教”,更是因太过神秘而不为人所了解,近年来不断有天一教人为害武林,炼制尸人,相似的着装和蛊毒都让不明所以的人将这些恶事都套到了五仙教的头上,致使五仙教的名声在中原实在狼藉。
早年还是名动天下的七秀之一现在的五仙教教主曲云,因身世而无法被藏剑山庄的二庄主叶晖接受,致使原本两情相悦的二人最后形同陌路。
在李云来看,若是在天策府,情况可能会更加糟糕。
这不关是非对错,仅仅因立场不同。
“是了,你跟我不同,”
叶枫瞥了他一眼,往树杆上一靠,道,“我可不会跟你一样,非要偷偷摸摸等无人的时候才把那银铃掏出来看,阿聆送我的东西我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带在身上。”
叶枫说的是一年多前花聆寄给他的一串剑穗,小姑娘信上说是她跟苗族姑娘学着编的。那剑穗一直挂在他的剑上。
李云脸色僵了一僵,没吱声。
当年他们几人在洛阳遇上时,正是上元节,他跟着难得得了假的师兄来城里玩,因为被那满城火树银花晃晕了眼而走丢时,正撞到了同样跟同伴走散的曲墨。
结果也不知怎么回事,到后来就变成了他被阿墨拖着逛灯会,在灯会上,他看中了一盏做成小马驹形状的花灯,都挪不开脚了,奈何两人身上都没有银钱。最后阿墨直接从自己衣服上将那一串银铃拽了下来跟老板换了那盏灯。
后来没多久叶枫和花聆就找来了,师兄也找来了,大部队会合之后,因为让人家姑娘家给他买花灯这事儿,他被师兄嘲笑了好几年。
其实那之后没多久,他就去找那老板赎回了银铃,他一直想着要把它还给曲墨,所以时时都带在身上。
只是也不知怎么,每回看到这银铃,眼前都好像又浮现出那个穿着奇怪衣服的小姑娘,叮铃铃的响声,都似乎那小姑娘一蹦一跳地在他面前走动。
恍恍惚惚的,他耳边似乎又响起了银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