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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兴趣(1 / 2)

早上七点,“笃笃”的敲门声有节奏的响起。

早起的习惯是上班养成的,每天早上六点半都会准时醒来,不管前一天睡得多晚,第二天都不能尝尝一觉睡个大天亮的滋味。

我正在检查带来的东西都有哪些是等会儿出去用得上的,身上穿的睡衣还没来得及换。开门后看到门外站了个金发女郎,不是前两天的大高个子。她的气质与黑色职业装搭配起来怪异,可以想象得出她火辣的身材。我察觉到她在见到我时一闪而过的震惊,这不是什么好兆头,我直觉大事不妙。

“30minutes, wait for you downstairs.”

“But it’s 10am to meet.”

金发女郎没再说话,踩着高跟鞋下楼。

我忍住竖中指的冲动,不说要去干什么,也不准备早饭,还是人性化的服务吗?抱怨归抱怨,我关上门快速洗漱换衣,临出门时决定将头发扎起来,要是等会儿打起来了至少也不会因头发而碍事。

拨通老板的电话,他似乎还在睡梦中,声音模糊不清。我将金发女郎的话告诉他,他含糊地说了注意安全后就挂断了电话。

有这样的上司我也是醉了,到底是来这儿干什么的,不过算了,没必要担忧别人都不在意的事,免得应了那句庸人自扰。

金发女郎背对着楼梯口,以双手抱胸的姿势站在楼下,除了她以外,没看到其他的人。我穿着高跟鞋,踩在台阶上发出响亮的声音,想必她早就听到,听到了还不理会,不知道在卖什么关子。

“Someone wants to see you, you’d better have a ready.”

“Who’s that?”

“He will call you. And the meeting is still at the 10am.”

……

看着金发女郎离开,我留在原地,感受着死气沉沉的环境独有的刺激感。会议在十点,竟没要求我回房间,该是她的疏忽呢?还是她的疏忽呢?不过我得感谢她,显然是将我划入了聪明人的范畴。乖乖回房间才是不自找麻烦的明智选择,但我必须在触碰到他们的底线之前了解到更多信息。真正来到暗区,我就像迷路的羔羊,周围只有贪婪的如狼一样的眼睛。

我掏出手机,滑开页面,没有未接来电显示,金发女郎口中的男人还没有打电话过来,这种被人玩弄在股掌之间的感觉却并不美妙。

我大概看了下四周的环境,和两天前比竟有些变化,比如花坛的位置,里面的花草种类。希望这些不是心理作用,但如果是真实的话,暗区这个地方未免也太过恐怖。

有个男人躲在不远处的楼后面,我不确定是不是之前的大高个,但他蠢蠢欲动,我知道该是时候回房间了。

回到房间后我的心才稍微放松了一点,接了杯水,捧在手里时又不想喝了。这里的水有股古怪的味道,我觉得是苦的,所以不太爱喝。打开几扇窗户看到的景色都差不多,估计是利用了人的视觉进行设计,更像一个骗局。

两天下来都没什么事干,第一天看了几部电影,间谍、特工、情报、暗杀,看完后心情倒还变得压抑,第二天就从书房里找了本书出来看,讲的也是冒险的故事,主人公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儿,跟着一群朋友到处探险,毕竟是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不懂得世间的险恶用“险恶”根本不足以形容。

我把手机摆在桌上,调成振动,从抽屉里找出纸和笔,想要画画。

灵感来得很突然。

我是在初中时学的画画,妈说我有画画的天赋,将我送到了她的同事家里,跟另一个上一年级的小孩儿一起学画画。妈说的是错的,我根本没有画画的天赋,画的远没有那个一年级的小孩儿好。

我对妈说她骗我后,她就不再要求我必须去学画画,那个时候我才真正爱上了画画。我和那个小孩儿成为了好朋友,因为我们都喜欢对方的画,讨厌自己的画。

后来联系得少了,从妈的同事那里听说小孩出国了,但还在画画,他今年也是二十几了吧?竟然还在画画。

我想要画他的样子,画他小时候的样子,但他是什么样子我早就记不清,所以想要画一幅希望是他小时候的样子的画。

画出来已经不会是他了。

……

对于今天早上没有早饭这一点,肯定会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吧,当然我也在这些不满的队伍之中。

我看着纸上潦草的线条,独独喜爱那双传神的眼睛,果然我还是不喜欢自己的画,不知道他现在画的画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我还喜不喜欢他的画。

能触动我的事已经很少了,只是那为数不多的几件,每想起来都要伤春悲秋好一阵,都不像平时的我了。

直到10点出门,手机都没响起过,想见我的男人?不管是忘性大,还是其他原因,都让我对他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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