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梢头(1 / 2)
“什么破道士,连句好话都不会说,难怪没人找他算卦,我真是个傻子。”华浓一路上喋喋不休,李辰曦只能安静地听着。
华浓见他眉头深锁,不由好奇地问道:“可是,辰曦,你的那卦听起来像是大吉啊,你怎么不开心呢?”
李辰曦思虑极远:“那道士不是什么好人,回头我让秋迟盯着他,他要是到处散播这种话,你觉得国主会饶过我吗?”
华浓怏怏不乐:“好像你说得挺对的,是我糊涂,白寻了烦恼,还陷你于大逆不道。”
“道士的话,你别相信,咱们的未来在我们自己手里。”李辰曦紧紧揽住她,柔声说道。
华浓惬意地躺在他怀里:“你怎么说变就变了呢,变得让我更加舍不得了。从前一个冷酷傲慢的你,现在一个柔情似水的你,不过,这两个我都喜欢得要命。”
“真是不知羞,大庭广众之下你也说得出口。”李辰曦虽是嗔骂,眼里却竟是笑意。
庭院里风景如旧,因为将近酷暑,后院的竹子长得越发茁壮,留下了一大片阴凉之地。华浓在木桥上一路转圈起舞,蓦然发现河堤边的芙蓉已经长大,那绿油油的叶子几乎能沥出水来。她轻轻地触摸着芙蓉的嫩叶,好像生怕去惊醒睡熟的婴孩似的。
“以后,这里只有我们两人,你会不会嫌冷清?”李辰曦捧着她的脸,莞尔笑道。
华浓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本正经地指天起誓曰:“从今往后,你李辰曦就是我陆华浓的全世界,生不相离,死不相弃。”恋爱中的人总是喜欢听爱侣的山盟海誓,李辰曦不觉沉迷其中,他已辨不清哪里是阳光,哪里是她的眼神,只知道那一刻她与阳光同在。他悄然俯下身去,在她的额头落下了一记重重的吻。
李辰曦喜欢在午后倚在竹林的长凳上看书,华浓则黏在一旁仔细地欣赏他的一举一动,偶尔她耐不住寂寞便会唤道他的名字。这时李辰曦就会扔下书,抬头看她一眼:“什么事啊?”
“没事,就是想叫叫你。”她两手托腮,像是被丢弃的怨妇。
李辰曦不解风|情,又捧起了书看得津津有味,华浓百无聊赖只好踢了他一脚,不满地嘟囔道:“如果我现在是你手里的书该有多好啊,这样你就会把我捧在手心里了。”
“你越来越没出息了,连书的醋也吃啊。”李辰曦终于明白她的想法,便自然地张开双臂,等待她的投怀送抱。华浓见他总算开窍,立刻扑到他怀里,她脑筋一转想出了个好方法:“要不这样,我帮你拿着书,你再看它好不好?”
“鬼机灵。”李辰曦柔情地瞥了她一眼,任由她打扰自己清静的时光。
“有些书你看过好多遍了,连我都几乎能背出来,怎么你还在看呢?”华浓瞪着大眼睛,不解地问道。
李辰曦微微一笑:“看来你这丫头有在留意我啊。孔夫子说,温故而知新,我每次翻开书总觉得自己又有新的感悟,大概就是所谓的开卷有益吧。”
华浓似懂非懂地点头,随即嫣然巧笑:“那你不要笑话我啊,我一般喜欢看你看过的书,这样摸着书的时候感觉像在摸着你的手一样。”她抓住李辰曦环在自己腰间的大手,借着竹林缝隙中漏出的一米阳光就细细地把玩起来,他五指狭长但是却丰润有余,摸着特别厚实没有瘦骨嶙峋的感觉。
掌心相对,华浓的手显得更小了,只到他第三个指关节处。蓦然,她被李辰曦左手的掌纹吸引——纹冲四指,一点没被天纹、人纹截断的迹象。
以前父亲说过纹冲四指乃是帝王之相,莫非他真如方士所言,是潜龙在渊?
华浓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贝,越想越开心,情不自禁地亲了他掌心一下:“你还真是王爷的命啊。”
“你别瞎琢磨了。”李辰曦不喜欢这个话题,立刻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其实,在我眼里你一直都是王爷。”华浓附在他耳畔低声细语,很快又促狭一笑:“不过,是阎王爷。”
李辰曦嘴角上扬,轻轻地刮着她鼻子:“你这鬼丫头,看我怎么收拾你。”只见他爱惜地从怀里掏出一块用丝帕包着的玉镯,那玉镯晶莹透亮在阳光下发出碧色的光芒,李辰曦将手镯轻轻戴在华浓左手手腕上,深情说道:“这块玉虽然不值钱,却是我爹送给我娘的新婚礼物。我爹死后,我娘一直保留着,她说不管以后我如何风光,这玉总要送给妻子。现在,你戴上了这个牢笼,这辈子都不要摘下。”
杜太后当初将玉镯送给他,主要是想自己心爱的小儿子能和侄女走到一起,谁知今日竟被他送给了旁人。玉镯触手温润,华浓喜不自胜,这样的惩罚她早就愿意接受了,只是因为她手腕太细,玉镯一路滑到胳膊那里,她沮丧道:“好讨厌,我怎么这么瘦,这镯子辰曦你还是先收起来吧,等我长胖了再戴上好不好?我怕我一不小心,它就滑掉了,要是摔碎了我会很歉疚的。”
“我已经把东西送出去了,怎么好再收回来。这样,我出去找个工匠在里面镀一层金,或许就合适了。”李辰曦欣喜不已,柔情地亲吻着她红扑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