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2 / 9)
廉价公寓在一些年轻夫妻的巧手整修下改头换面成了高级豪宅;摩天大楼成了停车场;工厂化为公园;有些街道完全不见踪影;有条街道曾是皮草的批发中心,如今占满了艺廊。
然而……你有那么多信可以写,有那么多书可以阅读,有那么多街区可以漫步。然后呢……?
找个工作吧,蒙妮卡建议。商店保全?或是干脆自己开家保全公司?诸如此类的工作。还是当个私家侦探?像电视上的那种?
不成,他笑着亲吻她。他无法当个私家侦探。像电视那种。
最后,夜幕低垂,福里克收藏馆雅致的中庭已是暮色苍茫,他起身走向大门,没有参观任何一间陈列室。他对那些画作早已耳熟能详。格雷柯的〈圣杰诺米〉就是他的最爱之一,还有长廊上那幅酷似唐亚曼奇(译注:Don Ameche,美国老牌演员,代表作〈魔茧〉,逝于一九九三年,享年八十五岁)的肖像画。他也喜欢那一幅。他往外走,经过楼梯底端那架雄伟的管风琴。
他曾经由某处读过或听过福里克老先生的故事,就是打造这座殿堂的那位盗帅。据说福里克在每次掠夺工会及毁掉竞争对手后,都会回到这座美轮美奂的豪宅内,翘起二郎腿,如痴如醉的聆听他的私人管风琴乐师演奏,“当完美的一天结束时……”
艾德华·X·狄雷尼想到这一幕不禁莞尔,他在寄物处停下了脚步,递出他的号码牌。
服务人员将他那顶坚硬的黑色毡帽递给他,狄雷尼赏了他两毛五的小费。
那人接过硬币,说了声:“谢谢你,组长。”
狄雷尼望着他,有些吃惊也有些得意,不过没说什么。他离开那栋建筑物,思忖着:他们“当真”还记得!他走了将近一个街区,才想到那个人或许只是将“组长”这个字眼当成“朋友”、“老兄”、“谢啦,兄弟”或许就像这样,没什么特别意义。然而……
他在第五大道往南走,享受五月的薄暮时分。说出你想听的话——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这真是一座他妈的“美丽的”城市。这时的中央公园笼罩在夕阳余晖中,每栋楼房都有金黄色的光晕,公园中飘来绿色植物的香气。第五大道的人行道很干净。行人打扮得光鲜亮眼,笑容可掬。车马喧嚣也是街景之一。全都生生不息。它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已存在,在他入土后也将会继续存在。他对这一点感到一丝欣慰,他奇怪自己怎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信步走到五十五街,在熙来攘往的人群间穿梭朝南前进。购物人潮。观光客。传福音者。一群诵着经的黑天觉悟会(译注:Hare krishna,美国教派,由印度人跋蒂吠檀多于一九六六年成立)信徒。一个演奏齐特琴的年轻女孩。沿街叫卖的小贩。托钵修士。逛街者。他注意到其中有几个妓女,几个游荡的不良少年。不过大致来说,这是一群禀性善良的群众。街头艺术家(披着黑色天鹅绒的蝴蝶)、挥舞着美国国旗的政治及宗教演说家、一排纠察队,附近还有一个辖区警察懒懒的晃动着白天巡逻用的警棍。狄雷尼也是这一幕的一部分。他的家,他忍不住想。不过他承认,那太异想天开,也太荒谬了。
他块头大,沉默寡言,肩膀稍圆,外表有点粗犷,一种历尽沧桑的帅气,灰白的头发理成平头,神情严肃,显现出一丝忧郁的气质。他的双手握拳,走起路来像一个沿街巡逻的老警察般不疾不徐。
他穿着一套深色的厚重法兰绒西装,背心上还缀着一条他祖父留下来的厚重金炼。金炼的一端是放在背心口袋内的怀表。那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五十年前就停摆了。指针停在距离中午还差二十分钟的地方。也可能是午夜。金炼另一端是他的警徽的缩小仿制版,镶着珠宝,他的妻子在他退休时送的。
他那顶黑色毡帽端正的戴在头上,看来就像是铁铸的。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衣领浆得硬挺挺的。一条栗色的丝质棱纹领带。西装外套的前胸口袋内有一条白手帕,裤子右边口袋内还有一条。两条都很干净,还烫过。鞋子是黑色袋鼠皮,高及脚踝,擦得亮晶晶,鞋跟很厚。他累了时,走起路来就会砰砰作响。
他忽然知道他想去什么地方了。他穿越五十五街再往东走。
“组长!”一个声音传来。
他循声望过去。那部车子大剌剌的违规卡在人行道路缘上:一部满布尘垢的蓝色普利茅司车。一个白人跨步下车,朝他露齿而笑。一个黑人坐在驾驶座,也张嘴笑着,压低身体望向狄雷尼。
“你好呀,组长,”那个白人说着,伸出手。“你气色真好。”
狄雷尼握着伸过来的手,试着回想。
“莎士比亚,”他突然开口:“威廉·莎士比亚。谁忘得了?”
“完全正确,”那位刑警笑道。“我们曾和你一起执行隆巴德行动。”
“还有山姆·劳德,”狄雷尼说。他俯身与车内那个黑人握手。“你们两人仍然是最佳拍档?”
“你看我们打架时的样子就知道了,”劳德笑着说。“近况如何,组长?”
“没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