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 >未央赋 > 第七十四章

第七十四章(2 / 3)

的伤。”

“出去。”刘彻虽然是向樊隆说着,可眉眼却始终灼然的望着我,按在我肩上的手,刺目的血液在流淌。

“皇上,”樊隆不放心我,迟迟不肯离开,却又不能对皇上有所失礼。

“樊隆,你先出去,我没事。”

“出去。”刘彻提了音调,又重复了一次,话音里带着无比的威仪,属于皇族的气势。呵,忽然觉得有点可笑,皇族,竟然影响着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真可笑,可惜,我竟可悲的沦为这场闹剧中的丑角,不是应该笑脸淡然的在一旁观看的吗?

此时的刘彻,也早已将显露在外的心情收藏停妥,现在的他,脸上已经恢复了那一如既往的冰冷而又威严的面具似的表情。

等到樊隆静静的退出屋外,门帘在瞬间落下,我便淡然的说道,“宫女。”

感觉压在肩上的手背轻轻一颤,只是一刹那的颤抖,“好,宫女,非常好。”

当刘彻走出竹舍,倚在墙角的我,才颓然的沿着墙壁滑下,可笑,真可笑。

番外 樊隆

我是樊隆,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人。在尘世芸芸众生中,我只是一粒微尘。但是,我的人生,因为一个人,而开始发光。那个人叫做霍去病。

因为家境的贫寒,我来到了军营,我在一张写着蝇头小体的白纸上用大拇指按了一个血红的指印,然后我拿到了一锭银子,这是我长这么大拿到的最大的一锭银子。还有,我可以不用再挨饿了。

问了旁人,才知道,这个军营叫做建章营。那时的我,不识一字。

我们这个军营,有两个不凡的人。一个是营长,叫做卫青,平日里沉默寡言,做事严肃认真。

另一个就是副营长,叫做霍去病,他和我们总是称兄道弟,总是背着营长,带着大伙干一些违反营规的事,比如强行拖着我们溜出去在小酒肆里喝酒,虽然他的酒量小的惊人,却乐此不疲。

这样两个性格迥异的人,关系却很好,是兄弟,是朋友,甚至是师徒。徒弟总是极尽所能的逗弄师父,而师父却永远都只能隐忍,最大的表达愤怒的方式,只是睁大眼睛怒视片刻。我们这些兵士,平日里,在一旁看着,都笑而不语。

霍副营长喜欢大家叫他去病,所以,我们当着他的面,总是叫他,去病。

去病的骑术和箭术都好的惊人,跟着他练习,我很开心。觉得自己,终于有能力可以做一点事情了。后来,我经过了层层的考验,最终,成为了他的副手。我成了军营里除了卫营长,和他最近的人了。

虽是军营,平日偶尔也会有官文要办。他让我帮他写撰写,我摇头对他说,我不识一字。他一脸的怒其不争,愤愤然发誓要教我学字。

可下笔之后,却忽然摇摇头,说道,还是给你请个先生吧,我的事情太多。我看了看他在竹简上写的字,想起了小时候听过说书先生讲的一个成语,东倒西歪。

后来,在他的日日逼迫下,我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练成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于是,只要有官文,他便会躺在军帐内的软垫上悠哉游哉的碎碎念,然后我便在一旁的案几上奋笔疾书,而他的评语只是两个字,凑合。随后,是一脸诡异的笑。

那时的我,只是愚笨的想着,他,是我的主人,我的命,是他的。

可一个夏天的夜里,我看到的一幕,让我震惊一世。天气粘腻的让人窒息。夜里的我睡不着,便轻轻起身在上林苑的密林里闲晃,想着明日向我的主人调教几招剑术。当我听到潺潺流水时,我被不远处的那一幕惊呆了。

银色的月华下,一个玉人在这淡淡的清辉里,轻轻放下高束的发髻,一胧化不开的黑色秀发倾泻而下。可,那是我的主人的背影啊,千真万确,我的主人。她双手在面部摆弄着,随后将一张面具丢在了水潭边冰凉的头块上。

我惊诧的微微挪动了一下脚步,她似乎听到了细碎的声音,回过头张望,我看到一张素净的脸,洗尽铅华,不染一丝世俗的污浊,只是一双剑眉在这张脸上张扬的挺立。

忽然,一只小小的白色梅花鹿从一侧窜出,她洁净的脸上立时绽开一朵灿烂的微笑。我不觉微微松了口气,我在阴暗的空间里,她,看不到我。

清冷的光华在这暧昧的夜色里静静流淌,她缓缓褪去衣衫,我看到她背部光滑的肌肤,在月光下,闪耀着滢滢的光华。

轻轻的离开,我的心在狂跳,我的脸火热,我想,我遇到仙人了。

我的主人,是从上天跌落凡尘的仙女,我的命,是她的。

后来,我跟随着主人,征南战北,她的笑越来越少,她的脸上,凝重和肃然,越来越多。

每次战斗结束,她总是问我同样的问题,“樊隆,我脏吗?”

看着满脸血污的她,心里却始终充斥着那个在水潭边散发着灼灼光辉的玉人,于是总是摇头,断然的说着,“不。”

我的主人,你怎么可能脏,你是上天跌落凡尘的仙女啊。

我的主人,我的命,是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书单:长风渡造作时光无论魏晋贵妃裙下臣含苞待宠观鹤笔记大佬都爱我[快穿]顶级偏爱黑月光拿稳BE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