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三十九页 “不敢跟我住?”……(4 / 4)
哪本书里有?”
纪梵歪了下脑袋,有条不紊地复述,思路极其清晰,一气呵成:
“书柜从下往上数第二行,从左往右第五本书,第一百六十七页,有写。”
“???”
“想知道的话你可以现在看看。”
简清顺着他的话开始找,拎出那本指定的书本。厚厚一本,搁在手心还有些重。
她翻了翻,玩笑般追问:
“你怎么记那么清楚?”
“那天回去我特地翻了下,为了提醒你。”
“……”
第167页——
同居的法律定义。
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间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
简清:?
视线下移。
1、需为男女二人之间。三人以上的同宿群/奸/视违法行为,不为本述的同居。
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需有“三同”:同吃、同住、同性生活。没有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不是本文的同居。仅有性关系,没有共同居住生活也不构成同居。
她看得很快,最后一个字收尾的时候,冷不防听到略显慵懒的男声,像是等了许久,却又故作漫不关心地随口一问:
“看到了吗?”
啪。
简清猛地合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