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1 / 3)
是宿舍门禁……怎么办?”
“你们平时出去喝酒的话,怎么办?”
“睡酒店啊。”
得了,那就忍痛再追加点预算。“那就跟我睡酒店吧——但先说好,你的少爷只开得起168标间。”
顺儿瞬间妖精上了身,往林琅胳膊上一挂:“别客气,大床房就行——少爷你终于对我有非分之想了吗?玉树哥要是知道了,他不会揍我吧?玉树哥好可怕!不像我,只会心疼少爷……”
林琅推开那只妖精:“现在是2015年,这个梗按道理说还没出现。”
作者有话说:
我都受不了我自己了我怎么这么能逼逼赖赖啊?本来以为今天能写到邀请函事件的后续,没想到逼逼赖赖了这么多话……怪不得原本只打算写个10w字的嚎啕如今写了这么多……
37 绝境
37 绝境
顺儿列举了很多种类的酒吧供林琅选择:主要能喝酒另外可以撸串的、调酒配甜点的、有乐队live表演的、有舞池能蹦的……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主题各种特色的。
林琅听得稀里糊涂,最后把选择权交给了顺儿:“你定吧——别太吵就好。”
看得出来近期林琅的情绪一直怪怪的,身边也没唐玉树,顺儿突然有了主意,神秘兮兮地问他:“你该不是想要偷腥吧?那我带你去个特殊的酒吧!”
林琅摇头:“我是想写一个酒馆背景的武侠故事,想取取材。”
“哦……”顺儿对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行为感到脸红。
打车去向酒吧的路上顺儿问起林琅“武侠”的话题:“我看见这个月的《传奇》上,居然刊了一篇你网上发过的旧小说?”
《传奇》是个挺大牌的武侠文学杂志,能在上面刊载,算是很多新人作者骄傲的事情。
“哦……有个作者放了鸽子,下印厂之前编辑临时找我要的——她说她喜欢那个故事。”
顺儿点头,一幅自己的品味被认可了的样子:“我也是真的喜欢那篇故事——你咋构思的?真有才华!”说着就摸起林琅的手:“瞧这漂亮的手指头,写了这么多好看的字儿……哎,怎么就不红呢?”
“可惜这篇……也只给我换了200块的稿酬。”
顺儿也一并感叹:“现在网络文学对纸媒冲击还挺大的……我看很多杂志都倒闭了。”
“是啊。”林琅苦笑。
“你怎么不考虑去网上写?”
能不能把作品在网上发布?——这个问题恐怕是在纸媒时代中出道的所有作家的共同迷惑。
往前倒退回纸媒时代里,图书最大的价值便是“内容价值”,而沈曳口中提到过的“收藏价值”只是其次而已。所以如果一部小说“过度曝光”、也就是指:不需要购买图书也能通过别的渠道阅读到全文的话,读者通常会选择最划算的阅读方式。所以对于那个时期的书商来说:一部小说如果在网上刊载了全文,几乎就丧失了“做成实体书贩售”的意义。
当然也有例外:林琅高中时期很喜欢的一部系列小说《城市的阴影中》(编的……)就是作家本人把百万字的内容都放在了网络上,最后因为人气颇高,被书商发掘而成功出版。《城市的阴影中》成功因素有两点:一是作品人气高,所以哪怕早已“过度曝光”,但庞大的读者群体中,愿意买实体书来收藏的那批“核心读者”依旧不计其数。二则是当时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并不高,人们触手可及的还是纸媒;可能有的小说在网络上已经有口皆碑,但现实生活里却无人听闻——所以书商打了个信息差,贩卖的依旧还是图书的“内容价值”。
温文想要买断的林琅的那篇长篇小说,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完稿。可因为没有出版机会,“在纸媒时代出道的作家林琅”始终不敢把作品轻易曝光。毕竟如果不能出版,就意味着这份血汗不能给自己换来粮饷……
不过这些也都是林琅之前的顾虑了。
在接连经历拒绝[花容月下]的收买、与唐玉树分手、《新影》电子刊的创立……这么多事情以来,林琅的思维习惯被扭转了许多。其实想通了:很多事情光靠害怕是没有用的,因害怕而止步不前,永远摆脱不了“自己说到底就是个棋子”的困境。
主导起编辑部的改制、坦然地接受老教授的投资、硬着头皮面对怒吼也要达成自己目的——这些是曾面对温驯的神明伸来手臂时都会吓得跌倒的自己……没曾敢想过的事。每一件事对于胆怯的自己来说都像极了刑罚,甚至经历之后都需要躲去没有人的角落里大口地呼吸。
可作为一个甘心伏法的罪徒,如今的林琅却对这些类似于“自我折磨”的事情却甘之如饴,甚至觉得……还远远不够。
再多点,再猛烈点,挫骨扬灰都可以。
以前我仰望过你。
以后我想成为你。
顺儿明显是个玩咖,找酒吧找得轻车熟路,甚至一进门连摇着雪克壶的酒保都跟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