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顺其自然的联想……(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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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对视一眼,脑中各种念头飞速闪过。
只觉那道清晰的身影,仿佛笼罩在了迷雾之中,而在那人影的背后,更有一个庞大的身影若隐若现,威胁感十足!
那后面站着的,到底是美利坚,日不落,还是赤龙?
亦或者,是其他人?
他是靠自己后面没人?开玩笑!
这么大的盘子,是一个人吃得下的!
就算他是港督都不可能!
…………
丁权,香江新界地区特有的产物,也是个充满“暴利”的产物。
1967年六七暴动后,及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香港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规定年满18岁,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呎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
政府同时定立“限制买卖转让条款”,规定拥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转让予非原居民,需向政府申请作补地价,并取得地政专员书面同意,才可进行。兴建丁屋的土地,通常是位于新界或离岛的村落或农地。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拥有申建丁屋权利的男性原居民有24万。
1973年制订的《差饷条例》则规定在乡村范围内的屋宇,包括丁屋,可获豁免缴交差饷。1987年,政府把条例作出修订,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处发出的豁免纸后,才可兴建。
这个修建丁屋的权利,就是丁权。(上面都是百度复制的)
最关键的是,“丁权”这个权利是可以转让的。
在整个新界,总共大约有20多万个丁权,在寸土寸金的香江,每一个丁权和丁屋背后都代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
以李峰目前手头上的上万个丁权,这些丁权和丁屋只要操作的好,不是几十万、几百万的事,而是几十亿、上百亿的生意。
几十上百亿的生意,这已经不是有钱就能搞定的问题!
丁权买下来总要开发的吧!
上万个丁权要开发,那么黑白两道的关系肯定要打通!港府高层的关系更要通透!
这种情况,你让几位大老板怎么相信,这是李峰一个人决定的事?
所以,李峰的背后,肯定有人!
几位老板对此,坚信无比!
…………
在讨论声中,郭老板的表情也严肃起来。
他之前只是看到李峰手上收了万来个丁权,财迷心窍之下直接让黄世同给那边下绊子,并没有想到那万来个丁权后面代表的意义!
现在听几位同伴说着那万来个丁权后面代表的背景,郭老板心情起伏不定,心中更是种种想法接连闪出,开始后悔让黄世同给李峰下绊子了。
早知道……应该做的更隐蔽一点的!
真抵死,好好的下棋人,一个失策跳出去变成枪!
郭老板悔得肠子都在发青,看着几位老板的眼神闪烁不断,下定决心一定要拉着大家一起动手!
自己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当枪这种事,当然是人越多越好!
…………
一番讨论过后,几位老板第一时间就将李峰是赤龙人的可能性否决掉了!
那边穷得跟鬼一样,哪来的外汇到新界那边买地!
就算他们就算真有这么多外汇,也不可能全砸在新界的地上!
排除了最不可能的选项之后,剩下的三个选项里面,其他人这个空泛的选项就暂不讨论了。
几位老板关注的是李峰到底是日不落的人还是美利坚的人。
越说讨论,就越是感觉两个都有可能!
已知信息太少,一时间,都很难区分!
“这么说,这个李峰是鬼佬那边的人?就是不知道是那边的鬼佬咯……”
“同这么多资金买地,应该不是官方的人,估计是哪个有钱人的白手套吧。”
几位老板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
要是官方的人,真想要新界,也没必要砸这么多钱去买什么丁权,有那资金跟背景,直接后台操作一下,多少地都有,何物搞得这么麻烦!
“十几亿……都没听说有那个对港岛这边特别关注的啊!”
几位老板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到底是哪个大鳄想要来港岛这个小池子里觅食。
能在新界砸十几亿买丁权的人,怎么可能会不在其他地方下手!
做生意,鸡蛋哪有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想到这,几位老板眼中闪过警惕的神色,对于李峰的好感度直线下滑!
“那个李峰后面的人,一定要查出来!”
“失惊无神就搞这种事,想玩偷袭?想得美!”
“港岛,是港岛人的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