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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3 / 3)

贾家生了三个儿女,因此强忍着,现在听到邢夫人跟王夫人争辩,立刻把脸放了下来:“好好的,说这个做什么?区区五六百两银子也值得你在我这里吵嚷?”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服丧和百日有分自己家的和别人家的两种。

如果丧事是发生在自己家里的,那么有些事情可以赶在百日里面做。比方说,家里的老人去世了,又有遗言希望看到家里的孩子早日结婚,那么,赶在百日里面举行婚礼,婚礼结束以后全家老老实实守孝。

南方,我只知道浙江有些地区是有这个风俗的。因此,跟原著里这样,贾敏死了,林黛玉要去贾家,要么就是她守满母孝之后去,要么就是赶在贾敏的百日里面去然后在贾家继续为母亲服丧守孝直到出了孝期,都是符合规矩的。

当然,林黛玉一旦开始在贾家为母守孝就不能再移动了,也就是说,即便她的父亲来接,只要还在贾敏的孝期之内,林黛玉就不能动身。

这种为自家长辈,尤其是父母服丧守孝是一点折扣都不能打的。子女为父母守孝期间,除非是夺情,否则就必须披麻戴孝,直到孝期满的那一天。

另外一种是发生在别人家里。就跟贾敏死后的贾家那样,死的是贾敏,是林如海的妻子,不是贾家的家庭成员,所以在贾敏的百日之内,贾家上上下下是要为贾敏服丧,这是规矩,不能穿红着绿,更不能外出做客。但是百日之后,丧服就可以换成素服,也可以外出做客了。但是跟原著里王熙凤和贾宝玉出场的时候穿的一身大红这种,依旧是不符合礼仪的。

这种为别人家的人服丧的,是一步一步变轻的。跟贾敏这样出嫁的姑母死了,她的娘家侄子侄女们在五七里面穿的是全丧,五七之后有公职的男子可以先换上半丧服,不过女子要到七七之后才会换上半丧,然后百日之后全家都除丧服换素服。

这是我知道的服丧的部分风俗,就是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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