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做我女朋友吧(2)(2 / 3)
时间都给你。”
2。
Professor Kim(金教授)是个混血男子,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五官就是欧亚混血典型的样子,深邃而不失细致,程雪歌觉得好像在那里见过。
可能是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人吧。程雪歌对外国人十分脸盲,觉得他们都长的差不多,而且外国人的年龄她也看不准。
其实外国人看她也是一样,时常很诚恳地,将瘦瘦小小的她误以为是高中生。
程雪歌读了几个月的语言学校,虽然还是不能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但是正常交流已经没问题了。
她把打印出来的简历递过去,还有她这几个月来帮江瀚坤写的歌,她用英文自己唱了一遍,做成Demo交给教授。
“这是我的作品,其中有两首是古风歌曲,是当下中国流行乐坛很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别,将中国古代元素放大,乐器也以古筝,二胡为主……”
程雪歌觉得自己用词还是不准确,不过眼看金教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想他也许能听个大概吧。
金教授戴上耳机听她的歌,大约过了一首歌的时间,忽然眼神微变,摘掉了耳机。
“你以前来过洛杉矶吗?”他忽然问。
“来过。”程雪歌一怔,忽然也觉得眼前这人越发眼熟。
混血男子一笑,摘下耳机唱道——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当蜡烛燃烧殆尽,你才需要光芒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当天空开始飘雪,你才想念阳光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当放开她的手,你才明白你爱着她”
在他清唱的旋律中,忽然之间,她回到那个夜晚……
圣莫尼卡的海滩上,她跟钟尘在一起的那个夜晚……
有个混血歌手在木头栈道上卖唱,她受到感染,跟着他唱歌……
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我们见过,在St Monica。”
金教授露出深邃的微笑,“你唱歌很好听,我一直都没有忘记。”
他站起来,拿了张空白的表格,签了字,递给程雪歌。
“开学时,希望能在我的教室里看到你。”
3。
表格上的墨迹还没干,程雪歌一直用手拿着,怔怔地走出办公楼。
脑海中回荡起Let her go的吉他旋律。
圣莫尼卡海滩的夜晚,曾经为苑青颖心碎的时刻……那时她与钟尘的相处那样轻松,因为没有负担所以胆大妄为,他请她喝了一杯长岛冰茶……现在想起来,已经仿佛是前生的事。
校园不大,精致典雅,正中有一座喷泉,她走过去坐下,将那张纸细细折起,放进包里。
江瀚坤的车不能开进来,他在停车场等他。程雪歌整理好东西,没有马上离开,独自坐在喷泉边缘,怔怔地看着各种肤色,各种年龄,各种表情的人群从身边走过……
那个人,她想起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时间是世上最神奇也最可怕的东西,它能给你一切,也能带走一切。
他们应该再也不会见面了吧。
程雪歌舒了口气,把书包甩到肩膀上,正打算走进来来往往的人流中,身后忽然传来他的声音——
“程雪歌。”
她一定是听错了。
刚刚在脑海中出现的人,怎么可能忽然出现在身边。
她顿了顿脚步,正打算继续迈开步伐,这时他的声音再度响起——
“Shirly?”
他的声音那么真实,试探着叫她的英文名,竟然隐约带着一丝忐忑。
她有些相信这是真的了,可是这一瞬间她竟然不敢回头。
不是没幻想过跟他重逢。……反而是幻想过太多次了,已经习以为常,不再奢求能变成现实。
她一个人在图书馆,连滚带爬吃力地写完作业的时候……
刷了几小时的碗,从餐厅下班的时候……
为了省钱去超市买打折面包安排一日三餐的时候……
她想,如果跟他再见面,希望是很久很久以后,她穿着漂亮裙子,已经能够平静地面对他……
哪怕只有那么一瞬,不要给他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就算只是打个招呼,然后挥手告别……现在也还不是时候。
……他是真的吗?还是自己又一次的幻觉?
程雪歌缓缓回过头去。
钟尘穿得很正式,浅灰色西装配白衬衫,在人群中像阳光一样耀眼。
“你怎么会在这儿?”
程雪歌觉得自己表现不错。神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