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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2 / 3)

就是说,身份尊贵或身负重任之人,尤其应以自保为先,勿因侥幸或大意将自己轻易置于险地。”

“哦,我明白了,”叶凤歌倏地放下笔站起身来,脸红红道,“去、去吃饭吧!”

傅凛站直身,挑眉笑道:“我以为你还有许多功课。”

“是还有许多,”叶凤歌拿起书册抱在胸前,举步走在前头,回眸觑他一眼,“可我这不是学以致用吗?”

“什么事就学以致用了?”傅凛跟在她身后,两人一道往饭厅去。

“我眼下就是身负重任之人,你就是那片可能会掉下来的屋瓦,”叶凤歌抱紧怀里的书册,面红耳赤地斜睨着他,“我还不知道你?!若再跟你在书房单独待下去,被亲死了也不知算谁的!我就不能坐那垂堂。”

傅凛愣了愣,旋即噙笑嘀咕道:“果然读书使人明智吗?当真是愈发不好拐了。”

****

晚饭时,叶凤歌将书册摊在手边,吃饭时眼睛都快落到书里了。

她这阵子都是这么魔怔,傅凛虽闷闷的,却也由她去,只偶尔轻声向傅准问几句白日里在卫聆音那边的情形,生怕叶凤歌被人欺负了去。

四月盛春的光景,白昼渐长,到酉时天色都还算敞亮。

吃过饭后,傅准回了自己所住的西院,傅凛与叶凤歌则回到主屋寝房。

此时还早,叶凤歌便在外间窗边坐下接着看书,似乎全然忘记今日也可算她与傅凛的“小喜之日”。

傅凛抿唇没扰她,只是随手取来她平常惯用的炭笔与画纸,坐在她身旁描描画画。

戌时,日头西沉,天光渐渐黯淡,傅凛终于将自己画了半晌的画纸拍到叶凤歌的书册上,打断了她的入神苦读。

叶凤歌茫然抬头,瞧见他一脸不豫,这才察觉天色已晚,不禁歉然一笑:“没留神,都这么晚了。”

傅凛气哼哼白了她一眼,举步出了房门,也不知做什么去了。

叶凤歌后知后觉地低头看向他拍在自己书页上的那张画纸——

一个圆乎乎的小姑娘,身着吉服式样的曲裾,头戴新嫁娘才会戴的流苏小金冠,端坐桌前,手不释卷。

旁边有个同样圆乎乎的小小子,身上也是同样的吉服曲裾,可怜巴巴蹲在地上,仰头看着那只知专注书册的新媳妇儿。

小时都是她画这种画逗他哄他,如今倒是反过来了。

叶凤歌赧然抿了笑唇,有一股火辣辣的热气自她心房直冲脑门,让她的颊边立刻抹了落霞。

她终于后知后觉地想起,今早她与傅凛已前往京兆府交过婚书,两人就是正经八百的夫妻了!

按一般婚俗,新婚夫妇的“合床礼”,在递交婚书当晚的“小喜之夜”即可进行。

自从三月下旬搬到这宅子后,两人都早出晚归,也就晚饭时才能照面。傅凛哪里受得了这委屈,便死活黏着将她的东西也搬进了主屋寝房。故而这半个月来两人都是同榻而眠的。

不过,这半个月的同榻而眠就当真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傅凛一直很克制,连闹着她亲亲抱抱都是“浅尝辄止”,并无太过逾矩。

此刻叶凤歌忽然意会到,既是“小喜之夜”,若再要让傅凛克制自持,那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今夜,她的新婚夫婿似乎理所当然可以对她做出一些……古古怪怪、没羞没臊之事。

她是医家弟子出身,又看过许多“不正经”的话本子,大致上该懂的都懂。

可有些事,懂归懂……

叶凤歌深吸一口气,两耳热烫得不像话。

****

傅凛出去后不多久,叶凤歌便瞧见窗外有几名侍者搬着梯子在廊下点灯。

未几,有侍女进来点亮了盘云花烛,笑着向她行礼道喜后才退出去。

这些无疑都在提醒叶凤歌,今夜……不寻常。

就在她紧张得手足无措之际,傅凛去而复返,熟门熟路地去内间的柜子里替她取来干净的中衣,这才踱到她身旁:“偏间小房里备好热水了。”

近来叶凤歌总是一回家就只管埋首书堆,傅凛便自觉操心起这些琐事,看着时辰差不多时就会吩咐好热水,催促她去沐浴、休息。

对于他的这些服侍与照拂,叶凤歌在开头两日还别扭一番,之后便也适应了。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接过他递来的中衣时,叶凤歌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垂着小红脸就奔偏间去了。

沐浴过后,叶凤歌套好中衣,在系衣带时指尖一滞,最终只将花结打了一半。

从偏间出来时,她脸红到脖子根。

戌时过半 ,天幕月白。

月白非白,带着点华贵悠然的蓝色光华,衬着廊下一路挂过去的喜红灯笼,是沉着安定之色。

傅凛正负手立在寝房门前,抬头望着廊檐下新崭崭的红灯笼,眼里隐隐有笑。

“我给你留了一桶干净的热水,快去吧。”红脸叶凤歌目不斜视地说完,同手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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