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7 / 11)
不说舅舅舅妈还是非常好心的,到了该上学的时候,还是让他上了学。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勤工俭学这一套蔡德罕不陌生,他从八九岁上就开始了,夜晚打柴,大清早背到街上去卖,卖完了上学。尽管如此,他的学习成绩在班里还算好的。上学上到四年级,家里无论如何供养不起了,为了读书,他答应舅舅舅妈,不吃家里的饭,省下粮食给弟弟妹妹,并且自己解决学费书费。中午放学,别的孩子回家吃饭,他就到离学校两里多路的河湾里拣柴,他吃过河边的灰灰菜,吃过生竹笋,吃过生螃蟹,吃过野蘑菇。一言以蔽之,凡是能够入口的,能够咬得动的,这个十来岁的孩子几乎都品尝过,并且没有被毒死。在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他就像一个野生的小草,自生自灭,却又顽强得惊人,简直就是打不死的吴清华饿不死的白毛女。
有两个故事可以说明蔡德罕的无产阶级本色。
蔡德罕有一个远房堂叔,是本大队的支书,家境自然要好多了,还出了个闺女在县城读高中。支书堂叔家里有个大事小事,就把蔡德罕当狗腿子使唤,然后给碗饭吃,给件把旧衣裳。有个夏天的早晨,蔡德罕去给堂叔家送井水,还没进门,放假回到乡下的堂姐从屋子里出来了,一只手拿个很好看的胶棍(后来他才知道那东西叫牙刷子),另一只手端着搪瓷缸子,本来是要到水缸边去的,见堂弟挑来一担新鲜的还飘动着雾气的井水,便朝他笑笑,然后向他走过来,弯下腰去,从前面那只水桶里舀了一缸子。
他很奇怪堂姐的动作——把那白乎乎的药膏一样的东西挤在毛刷上,在嘴里捅来捣去的,竟然还能捣出许多白沫。那天蔡德罕很大胆地做了一件事——趁堂叔一家在堂屋里吃早饭,他从廊檐下面的洗脸架上发现了那种叫着牙膏的东西,他先是提心吊胆地挤了一点,用手指头蘸着放到舌头上,他立马就被一种奇妙的感觉惊呆了:那东西不仅甜丝丝的,还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凉爽的滋味,沿着舌头根子往心里沁,满肚子都是清香。他坚信不移,这东西原来是可以吃的,于是他又狠狠地挤出了一股,以非常的速度吃了下去。倘若不是怕吃得太多了会被堂姐发现,他会把那大半截牙膏都吃进肚子里的。那年他十二岁。
还有一个故事发生在他读初三那年。
当时,他的同桌是公社农技站干部的孩子。有一次这个同学家里砍红麻,蔡德罕自告奋勇放学后去帮忙,他算准了可以吃一顿肉,一顿有酱油的红彤彤香喷喷的猪肉。这个十四岁的孩子一声不吭地干完了同学一家准备要干一天的活,一直干到小半夜,中间只喝了几瓷缸凉水,饿得饥肠辘辘,前胸贴在后背上。终于到了吃饭的时候,桌子上没有出现他期待的有酱油的猪肉,同学的母亲给他盛了一碗面条,上面敷着薄薄的一层鸡蛋花,他几乎连什么味道都没尝出来,那碗面条就喝进了肚子。同学的母亲问他吃饱了吗?他没说话。同学的母亲叹了一口气,进锅屋又给他盛了一碗面条,这回上面没有鸡蛋花了,里面只有几根白菜丝。他知道他的吃相太狼虎了,让同学的母亲看不起了,于是就放慢了速度,一点一点地吃,这样还可以尽量把咀嚼的幸福持续得长久一点。
后来有人敲门,同学的母亲出了堂屋开院门去了,同学看了他一眼,突然扒开了自己碗里上面的面条,从碗底现出了两个荷包蛋,紧紧张张地划拉到他的碗里,说,赶快吃,莫让俺娘瞅见了。他心里先是一热,然后又是一冷,他坐着没动,吞下了眼泪,默默地、但却是坚决地,把那两个荷包蛋又夹回到同学的碗里。
初中毕业之后,蔡德罕就回到舅舅家里,成了一个挣工分的满劳力。这个遍尝了人间苦头的年轻人多了一个心眼,劳动之余,他就到当支书的远房堂叔家里做零活,种菜,喂猪,插秧,车水,甚至还帮堂婶纳鞋底。当了三年义务短工换来了一次参军的机会。一次,就这一次就足够了,他不仅穿上了军装,而且第一次像城里人那样穿上了洋布裤头,像城里人那样学会了刷牙。更重要的是他以无与伦比的热情和勤奋树起了一根训练标杆,差点儿就当上了干部,虽然没有提起来,但最终考进了希望的摇篮七中队。
在直瞄实弹射击考核中虽然名列第一,但蔡德罕却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他知道,对于他来说,仍然是任重道远的。在整个七中队,他是惟一一个被特批参加选拔考试的初中生,这也是他当初当了孙山的主要原因,炮上作业他本来是可以数在前三十名之列的,他吃亏就吃亏在文化考试上,高中数学基本不会,只考了二十分,从而大大地拉了后腿。
如今随着课程的进展,射击理论越来越深奥,什么夹差法,弹测法,成果法,对数,函数,离散误差,毁伤概率,等等,都是要计算的,简直云遮雾罩。已经有一个马程度被挑下马来,而即使是马程度,文化底子也是比他强的,这就不能不使蔡德罕时时都有一种危机感。
五
七中队学员终于有一天察觉到了一个现象,近几个月,中队里的形势好像在不知不觉中有了许多变化。刚入队的那段日子,考虑到学员都是老兵,在原部队都是骨干和干部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