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世纪婴啼 (3)(10 / 11)
及炮台各工拟令暂行停止也。查各省购买外洋枪炮、各项船只,以及修筑洋式炮台各工,每次用款需数十万两,均须由部筹拨,竟有不候部拨已将本省别项挪用,遂致应解京协各饷,每多虚悬,迨经饬催,辄以入不敷出,转请部中改拨他省。窃计十余年来,购买军械存积甚多,铁甲快船,新式炮台,业经次第兴办,且外省设有机器制造局,福建设有船厂,岁需经费以百万计,尽可取资各处,不必购自外洋。迩来筹办海防固属紧要,而河工矩款,待用尤殷,自应移缓就急,以资周转。拟请饬下外省督、抚;所有购买外洋枪炮船只及未经奏准修筑之炮台等工,均请暂行停止,俟河工事竣,再行办理。”
从以上奏疏中可以得知,户部请求暂停购买外洋枪炮船只,及未经准奏修筑之炮台等工,事出有因,那便是急于筹款堵郑州黄河缺口,“移缓就急,以资周转”,并不是只对北洋水师而言,而是包括各省,上述各项都是“暂停”,并说明“俟河工事竣,再行办理”。这时距甲午战争爆发还有七年,如果说翁同龢为抢救水患灾害而采取的这项临时措施是为了给七年后的甲午战争“掣肘”,恐有失公允吧?再联系到以下事实:中日朝鲜问题交涉发生后,清廷向英、德订购快船数艘,向阿根廷订购快艇十三艘,费银四百余万两,加以军费三百九十多万两,两项共八百万两,实际上都是由户部负担的;此外,为支付军费和其他各项开支,户部通过总税务司赫德向英国银行贷银一千万两,由当时的浙闽总督谭钟麟出面向德华银行借款五十万镑,由轮船招商局出面向上海腊飞银行包借一百万镑。1894年7月,李鸿章为添购快船电奏请款,户部立即拨款二百万两,连同募勇备案共二百五十万两,嗣后又提四百万两。当时国库空虚,海防吃紧,还有皇太后万寿庆典那个无底洞在逼着要钱,翁同龢斗胆以户部名义上摺请求停止颐和园万寿庆典活动以充军费,这些,难道都是翁“以军费掣肘北洋,以致对日作战失败”吗?
甲午战争时期,中方的舰只陈旧、军火不足都是事实,据当时担任北洋海军顾问的英国人泰乐尔的自传记述,战时北洋水师最大的铁甲舰定远、镇远二船,定远舰的十寸炮弹只有一枚,镇远舰只有二枚,以致巨炮在战争中不能发挥作用。作为总理国家财政的户部尚书翁同龢,当然负有责任,但“仰体时艰款细,未敢奏咨禀请”的李鸿章,惟恐“政府疑我跋扈,台谏参我贪婪”的李鸿章难道没有责任吗?而最应当承担责任的则是置国家危亡于不顾,耗费巨资建造颐和园及举办万寿大典的慈禧太后,这一浩大工程到底花了大清国多少钱,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不过,倒是另有两个数字值得一提:一是在甲午激战之中,李鸿章向太后寿典送礼银十万两,并长芦盐商十万两;二是在甲午战争结束之后,李鸿章赴日议和之前,向代理其职务的王文韶列册交代,尚有“淮军银钱所存银八百余万两”!这笔钱是哪里来的?王文韶说:“此系文忠带兵数十年截旷扣建而积存者”。攒着克扣军饷而得的八百万两白银,还要在军费不足的问题上大作文章,以开脱战败之责,这便是李鸿章之所作所为。
翁同龢“以军费掣肘北洋”,向李鸿章“挟私报复”之说,很重要的一个支柱是关于翁、李私仇的一个传说。徐一士在《凌霄一士随笔》中说:“曾见某笔记中的记载,李鸿章居曾幕时,尝为曾国藩草一奏疏劾安徽巡抚翁同书,最得曾国藩之激赏。其时,曾国藩因翁同书对练首苗沛霖的处置失当,以致激成大变,他本人又在定远失守之时弃城逃走,有愧封疆大吏的守土之责,极为愤慨,竟欲具疏奏劾而难于措辞。盖翁同书乃大学士翁心存之子,翁心存在皇帝面前的‘圣眷’甚隆,门生弟子布满朝列,究竟如何措辞,方能使皇帝破除情面,依法严惩,而朝中大臣又无法利用皇帝与翁心存之间的关系,来为翁同书说项,实在很费踌躇。他最初使某一幕僚拟稿,觉得很不惬意,不愿采用,而自己动手起草,怎么说也不能妥当周匝。乃由李鸿章代拟一稿,不但文意极为周密,其中更有一段极为警策的文字,说‘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因翁同书门第鼎盛,瞻顾迁就’。这段话的立场如此方刚严正,不但使皇帝无法徇情曲比,也促使朝臣之视翁者为之钳口夺气。所以,曾国藩看了之后,大为激赏。待其稿入奏,而翁同书亦旋即奉旨革职拿问,充军新疆矣。”
这段故事余下的话就是:因为李鸿章代曾国藩拟疏弹劾翁同龢之兄,翁、李两家便结下了不解之仇,因此,翁同龢“以军费掣肘北洋”,向李鸿章“挟私报复”。
曾国藩上疏弹劾翁同书,确有其事,发生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后期,1862年(同治元年)初,但那份弹章是不是李鸿章起草的?上述“故事”的真实性关系到翁、李矛盾,也关系到翁同龢的人品,应该弄清楚才是。
《翁同龢传》(中华书局1994年出版)的作者谢俊美曾就此作过专门的考证,该书中说:“参招究竟是否出自李鸿章之手,《曾文正公全集》中并未提及,《李文忠公全集》中也未谈起。不过,《翁文恭公日记》中倒是提及过有关此折的作者,但不是李